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第一章 立法會 立法會主席的選舉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及《議事規則》第4條,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 議員互選產生。《議事規則》第12條訂明,議員在立法會每屆任期首次 會議上作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後,須進行立法會主席的選舉。 立法會秘書處就立法會主席一職接獲兩項有效提名,分別是涂謹申議員 及梁君彥議員。根據《內務守則》第1A(e)條,在選舉立法會主席的會議 舉行之前,兩名候選人在為其舉行 的特別論壇上 ,陳述其競選綱領和回 答議員提問。 在2016年10月12日的首次立法會會議上,議員投票選出立法會主席。 梁君彥議員當選為 第六屆立法會主席。 立法會主席一職的候選人在選舉立法會主席前舉行的特別論壇上,陳述競選綱領及回 答候任議員的提問。 18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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