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第二章 立法會會議 第二章 立法會會議 立法會會議均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可用粵語、英語或普通話發 言,席上提供即時傳譯及即時手語傳譯服務。立法會會議的過程均在 立法會網站現場直播及由傳媒報道,過程亦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內。立法會會議處理的事務主要包括提交 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議員向政府提出質詢並要求答覆;審議法案; 及就議案進行辯論。 提交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 附屬法例指 根據政府各個指定部門或憑藉相關條例訂立並具有立法效力 的文告、規則、規例、命令、決議、公告、法院規則、附例 或其他文書。 附屬法例須經立法會以先審議後訂立或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議員 或政府官員可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動議議案,修訂各項附屬法例。 提交立法會省覽的文件,包括各個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年報,以及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報告。議員及政府官員可就這些報告向立法會 發言。 立法會會議舉行次數 33 (其中3次是行政長官答問會) 會議時數 407 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處理的附屬法例 174 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和報告 179 《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21 20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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