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呈請書 呈請書可 由議員向立法會提交。提交呈請書的議員可簡述呈請人數目、 身份,以及呈請書的要旨。如有議員要求將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 理,並有不少於20名議員支持此項要求,根據《議事規則》第20(6)條的 規定,呈請書即告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提交的呈請書 3 梁繼昌議員及尹兆堅議員於2016年11月2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聯署提 交呈請書, 要求立法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在2011年參與行政長官選 舉期間,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簽訂秘密協議,收取該企業的秘密費 用的事件。該呈請書已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林卓廷議員及郭榮鏗議員於2016年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聯署 提 交呈請書, 要求立法會調查廉政專員白韞六先生取消李寶蘭女士署 任執行處首長而引發廉正公署人事動盪的事宜,包括取消署任安排的 過程及原因,以及有否涉及任何人士或機構的不當行為、濫用權力及 違法行為。該呈請書已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許智峯議員於2017年7月12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就劉曉波先生被確診 末期肝癌一事提 交呈請書, 促請中央政府讓劉曉波先生在其妻子劉霞 女士及親屬陪同下出國治療。 議員起立支持一項將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的要求。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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