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財政預算案辯論 在每個財政年度於3月31日結束前,財政司司長會以提出撥款法案及 開支預算的方式,向立法會發表其下一個財政年度(於每年4月1日開始)的 財政預算案。財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詳細研究擬議的開支預算後,會 把撥款法案交回立法會進行審議及作出決定。財務委員會在2017年3月 31日至4月7日期間舉行9次特別會議,詳細研究2017-2018財政年度開支 預算。 在20名議員就《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的742項全體 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中,185項獲裁定可以提出。財政預算案辯論歷時 8個會議日完成。 提交條例草案 2017年2月22日 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 審議階段及三讀 2017年4月12日至5月18日 (8個會議日) 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數目 185 (全被否決) 條例草案獲通過 2017年5月18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在2017年2月22日的 立法會會議上發表2017年財政預算案演辭。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31
Made with FlippingBook
RkJQdWJsaXNoZXIy MTk2N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