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第三章 委員會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決 定應否將某份立法機關(或其 委員會)的文件或紀錄在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查閱政策("該政策")(《議事 規則》附表2)所指明的封存期屆滿之前提早公開;制訂實施該政策的指 引;考慮任何就立法會秘書拒絕提供該份文件或紀錄而提出的反對;以 及考慮任何其他有關該政策或由該政策引起的事宜。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主席 梁君彥議員。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副主席 李慧琼議員。 主席 梁君彥議員 副主席 李慧琼議員 委員人數 13 [  委員名單] 主要工作 • 委員會根據該政策,在文件或紀錄存在25年內進行覆檢,以確定可否 提早解封有關文件或紀錄供公眾查閱[  已屆期限可披露予公眾查閱 的文件及紀錄一覽表] ;及 • 委員會批准議員/政府當局/公營機構/市民就查閱封存文件及紀錄所提 出的要求。[  獲批個案一覽表及 被拒個案一覽表] 52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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