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7-2018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484章)第7A條動議同意法官的任命的擬議決議案 附錄2 議案 主題 結果 立法會 會議日期 議決同 意下述委任: (a) 依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該條 例")第7條,委任張舉能法官為香港終審法院 的常任法官; (b) 依據該條例第8條,委任鄧楨法官為香港終審 法院的非常任香港法官; (c) 依據該條例第9條,委任何熙怡女男爵為香港 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及 (d) 依據該條例第9條,委任麥嘉琳女士為香港 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 動議人: 政務司司長 通過 2018年 5月30日 164 立法會年報 2017-2018

RkJQdWJsaXNoZXIy MTk2N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