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第三章委员会 专责委员会 立法会可委任一个或多 个专责委员会 , 以深入研究立法会交付该委员会 的事宜或法案 。 专责委员会在立法会授权下 , 在行使职权时 , 如有需 要 , 可传召有关人士到委员会席前作证或出示文件 。 专责委员会完成研 究交其处理的事宜或法案后 , 须立即向立法会作出报告 , 并随即解散 。 此外 , 议员可向立法会提交呈请书 , 要求将呈请书交付专责委员会处 理 。 如此项要求获不少于20名议员支持 , 呈请书会根据 《 议事规则 第20(6)条交付专责委员会处理 。 立法会主席须考虑内务委员会的建议 , 决定每个专责委员会的委员人 数 , 并任命委员会的主席 、 副主席及委员 。 调查梁振英先生与澳洲企业UGL Limited所订协议的事宜 专责委员会 调查梁振英先生与澳洲企业UGL Limited所订协议 的事宜专责委员会主席谢伟俊议员 。 调查梁振英先生与澳洲企业UGL Limited所订协议 的事宜专责委员会副主席马逢国议员 。 专责委员会是 依据梁继昌议员及尹兆坚议员在2016年11月2日的立法会 会议上联署提交 , 并由立法会根据 《 议事规则 》 第20(6)条交付专责委员 会处理的呈请书而成立 。 委员会没有获立法会授权行使 《 立法会(权力及 特权)条例 》 (第382章)第9(1)条所订传召证人或命令证人出示文件的权力 。 》 130 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Made with FlippingBook
RkJQdWJsaXNoZXIy MTk2N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