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第七章为立法会提供的行政支援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行政管理委员会")是根据 《 立法会行政管理 委员会条例 》 (第443章)成立的法定团体 。 行政管理委员会以立法会主席 为首 , 其委员包括另外12名议员(香港法例第443章订明 , 行政管理委员会 可由包括主席在内不超过13名委员组成) 。 行政管理委员会透过立法会 秘书处为立法会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务 , 以履行独立于政府的管理及财 务职能 。 行政管理委员会已委任5个委员会 , 负责执行指明的获转委职 能 。 该等委员会分别为 : 人事委员会 、 议员工作开支委员会 、 设施及服 务委员会 、 立法会广场使用事宜委员会 , 以及 立法会广场使用事宜上诉 委员会 。 [ 提交立法会省览的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2016-2017年度事务报告] 立法会秘书处 立法会秘书处由 秘书长掌管 , 共设有10个部门 。 秘书处的职员由行政管 理委员会直接聘任 。 截至2017年10月10日 , 秘书处的编制共有662个职 位 。 秘书处的编制图载 于 附录4 。 第七章 为立法会提供的 行政支援 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167 166 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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