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财政预算案辩论 在每个财政年度于3月31日结束前 , 财政司司长会以提出拨款法案及 开支预算的方式 , 向立法会发表其下一个财政年度(于每年4月1日开始)的 财政预算案 。 财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详细研究拟议的开支预算后 , 会 把拨款法案交回立法会进行审议及作出决定 。 财务委员会在2017年3月 31日至4月7日期间举行9次特别会议 , 详细研究2017-2018财政年度开支 预算 。 在20名议员就 《 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 》 ("条例草案")提出的742项全体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中 , 185项获裁定可以提出 。 财政预算案辩论历时 8个会议日完成 。 提交条例草案 2017年2月22日 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 、 全体委员会 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7年4月12日至5月18日 (8个会议日) 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数目 185 (全被否决) 条例草案获通过 2017年5月18日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先生在2017年2月22日的 立法会会议上发表2017年财政预算案演辞 。 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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