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立法会主席序言 185项修正案可以提出 , 并编配足够的立法会会议时间 , 让议员辩论属 不同政策范畴的修正案 。 该等拟议修正案全部被否决 , 而 《 拨款条例 草案 》 于2017年5月18日获得通过 。 立法会用了约71小时完成该条例草案 的所有程序 。 除审议法案外 , 立法会透过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 完成审议158项附属法 例 , 并通过12项由政府动议而旨在批准或修订须按先审议后订立程序处 理的附属法例的拟议决议案 。 议员亦动议合共30项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 案以作辩论 , 内容涵盖公众关注的事宜 , 其中20项经修正后或以原议案 获得通过 。 为确保政府问责 , 议员提出共114项口头质询 , 以及584项补 充质询以作跟进 。 议员亦提出448项要求行政机关就其政策及工作提供书 面答覆的质询 。 在本年度会期 , 立法会否决了两项建议委任专责委员会 , 并要求授权有 关专责委员会行使 《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 (第382章)(" 《 权力及特权 条例 》 ")第9(1)条下的权力 , 以传召证人及着令提交文件的议员议案 。 该 两个专责委员会分别拟调查廉政公署("廉署")取消李宝兰女士署任执行处 首长而引发廉署人事变动的事宜 , 以及选举事务处遗失载有全港登记选 民个人资料的手提电脑的事件 。 4 立法会年报 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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