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年报 2017-2018
第四章申诉制度 立法会设 有申诉制度 , 接受并处理市民对政府措施或政策不满而提出的 申诉 。 申诉制度亦处理市民就政府政策 、 法例及其他公众关注事项所提交 的申述 。 议员以7人为一组 , 每周轮流当值 , 监察申诉制度的运作 , 并接受及处理 申诉团体提出的意见及申诉 。 议员亦轮流于当值的一周内 " 值勤 ", 接见个 别人士及提供指示予处理个案的职员 。 1 在接获的1 699宗新个案中 , 294宗由团体提出 , 1 405宗由个别人士提出 。 2 在办理完竣的1 851宗个案中 , 1 715宗(92.7%)获提供协助 , 136宗(7.3%)因不属申诉 制度的处理范围 、 毫无根据或无法理解等原因而评定为无法跟进 。 接获的新个案数目 1 699 1 本年度会期内处理并办理完竣的个案数目 1 851 2 进行实地视察的次数 5 与政府及/或公共机构代表举行个案会议次数 51 接获的电话查询数目 505 送交当值议员的意见数目 634 第四章 申诉制度 立法会年报 2017-2018 121 120 立法会年报 20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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