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11/15-16

主題: 政制事務立法會選舉區議會選舉


英國投票處選址的強制檢討

  • 強制檢討機制似乎有助英國在投票處最終選址上充份考慮公眾的關注。2015年的大選中,雖然英國共設約5萬個投票處,但選舉委員會僅須就6項投票處上訴個案作出裁決。具體而言,在該6宗個案中,3宗上訴結果涉及更改或設立新的投票處,兩宗關乎地方議會未能在16個月的時限內完成強制檢討。至於餘下1宗上訴個案,選舉委員會裁定有關地方議會的決定,已符合選民提出的合理要求。

澳洲就投票場地採取的彈性措施

  • 澳洲所有年滿18歲的公民,均須按法例規定在選舉中投票,否則可被判處監禁或罰款。7註釋符號代表在澳洲,所有年滿18歲的澳洲公民須一律強制登記成為聯邦選舉、補缺選舉及全民公投的選民,並且必須投票。 雖然《1918年聯邦選舉法》(Commonwealth Electoral Act 1918)開列選舉事務專員(Electoral Commissioner)負責指定投票處的選址,但該選舉法並無訂明選擇場地的準則及後勤安排。與世界各地的做法一致,澳洲的投票處通常位於交通暢達的地方,例如學校、教堂及公共建築物。在2013年的聯邦選舉中,澳洲合共設置了9 146個投票處。相對於全國共1 470萬名登記選民,每個投票處平均服務約1 600名選民。
  • 澳洲的投票處地點,似乎並非重要選舉議題,因為不論是選舉檢討報告或在地方議會和國會,均甚少就此課題作出討論。這可能歸因於澳洲設有多項彈性選舉安排,當中特別包括容許提早投票。這些安排概述如下。

    (a)在選區內任何投票處投票:在澳洲,每個選區平均設有55個投票處,選民可在其所屬選區內任何投票處投票。由於選民名單已存放在內聯網上,投票處職員可輕易核實選民的身分,然後向他們派發選票。在此安排下,選民可因應自己在選舉日的行程,前往最方便的投票處投票。

    (b)在選舉日前於提前投票中心提早投票:自1984年起,澳洲選民可選擇在選舉日之前,親身前往特定的提前投票中心投票。提前投票期通常可長達約20天,由候選人提名期完結後第4天開始,至選舉日前夕結束。所有選民均可選擇前往提前投票中心,提早投票。8註釋符號代表選民如欲提早投票,須親自前往提前投票中心,在簽署提前投票證明書後投票。在2010年前,選民須在一份聲明書上填報個人資料,以申請提早投票。自2010年起,這項安排已告取消。

    為鼓勵選民提早投票,提前投票中心一般設於人流暢旺的高度便利地點,包括機場及購物商場。在若干情況下,設於購物商場的提前投票中心可延長開放時間至12小時,即由上午8時30分開放至晚上8時30分,方便選民投票。在2001年至2013年期間,提前投票中心的數目由306間倍增至645間;相對於選舉日的一般投票處數目,提前投票中心數目的比例亦由4%上升至7%。

    2013年的聯邦選舉中,提早投票的選民數目多達250萬,為2001年60萬人的4倍;而提早投票佔總投票數目的比例,亦由5% 增至19%。由此可見,彈性提早投票安排,在澳洲似乎甚受歡迎。根據澳洲國會的資料,由於更多選民需要在星期六工作,難以在選舉日當天投票。此外,提前投票中心位處交通暢達地點,亦是提早投票廣受歡迎的另一個因素。

    (c)郵寄投票:除此以外,澳洲選民亦可選擇以郵寄方式投票。郵寄投票的安排始於1902年,主要用於協助因地點問題而難以親身投票或提早投票的選民,他們主要為下列人士:(i)居所遠離投票處的選民;(ii)病重或體弱的選民;(iii)孕婦;(iv)因工作關係未克親自投票的選民;及(v)在選舉期間於澳洲境外居住或工作的選民。在2001年至2013年期間,郵寄選票的數目由50萬增至70萬,增幅約為40%;而郵寄選票佔選票總數的比例則變化不大,維持在4%至5%水平。

觀察所得

  • 英國法例規定,地方當局須每5年就投票處進行強制檢討。地方當局就投票處選址作最後決定前,需要廣泛諮詢所有主要持份者,包括選民及候選人。英國亦設有上訴機制,選民可按需要就檢討結果作出申述。
  • 澳洲選民享有彈性投票安排,選擇投票地點及投票方式。他們可選擇(a)在所屬選區內的任何投票處投票;(b)在選舉日前到提前投票中心投票,這些投票中心雖然數目較少,但選址較方便;或(c)以郵寄方式投票。


立法會秘書處
資訊服務部
資料研究組
余鎮濠
2016年3月3日


附註:

1.請參閱《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541D章)第28條及《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第541F章)第31條。

2.舉例而言,政制事務委員會最近曾於2015年5月18日及2015年11月16日舉行的會議上就投票站選址的議題作出討論。

3.英國的投票處(polling places),通常指用作投票的建築物或處所,而投票站(polling stations)則指該建築物或處所內供選民投票的房間或建築物的一部分。投票處或可設有超過一個投票站。

4.請參閱Electoral Commission (2007)。

5.英國大部分的投票處,均位於學校、鄉村會堂、教堂及社區中心等公共設施。然而,在某些郊區地方,若當地的公共設施位置不便,投票處亦會在"售賣炸魚薯條的食肆、酒吧、廟宇及超級市場"設立。請參閱Electoral Commission (2004)。

6.2013年,當局藉《2013年選舉登記及行政法》(Electoral Regist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Act 2013),修訂《1983年人民代表法》(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1983)第18條,以修改就英國議會投票地區及投票處進行強制檢討的時間。它規定強制檢討,須在2013年10月1日起的16個月內完成。其後每隔5年,由10月1日起計的16個月內,須完成另一次強制檢討。

7.在澳洲,所有年滿18歲的澳洲公民須一律強制登記成為聯邦選舉、補缺選舉及全民公投的選民,並且必須投票。

8.選民如欲提早投票,須親自前往提前投票中心,在簽署提前投票證明書後投票。在2010年前,選民須在一份聲明書上填報個人資料,以申請提早投票。自2010年起,這項安排已告取消。


參考資料:

香港

1.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 (2012a) Report on the 2011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2.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 (2012b) Report on the 2012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3.Legislative Council Secretariat. (2012) Background Brief on Practical arrangements for the 2012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LC Paper No. CB(2)1679/11-12(03).

4.Legislative Council Secretariat. (2015) Practical Arrangements for the 2015 District Council Ordinary Election. LC Paper No. CB(2)1459/14-15(05).


英國

5.Electoral Commission. (2003) Equal access to democracy.

6.Electoral Commission. (2004) Equal access to electoral procedures: Good practice guidance.

7.Electoral Commission. (2007) Reviews of polling districts, polling places and polling stations, Circular EC28/2007.

8.Electoral Commission. (2015) Report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7 May 2015 elections, including the UK Parliamentary general election.

9.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2012) Standard note on polling stations and hours of polling.

10.St Ives County Constituency. (2014) Report of the Acting Returning Officer concerning the proposed Polling District and Polling Places arrangements for 2015.


澳洲

11.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 (2015) 2013 federal election downloads and statistics.

12.Parliament of Australia. (2009) Report on the conduct of the 2007 federal election and matters related thereto.

13.Parliament of Australia. (2014a) Electoral Second interim report on the inquiry into the conduct of the 2013 federal election: An assessment of electronic voting options.

14.Parliament of Australia. (2014b) The 2013 Federal Election - Report on the conduct of the 2013 election and matters related there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