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03/18-19

主題: 公共服務、培訓、公務員、學習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組織架構

  •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現時約有280名僱員,任職於(a) 4間中心,分別負責國家治理及政策、領導及組織發展、公共行政及管理,以及公共部門領導;及(b) 1個國際部門,負責為海外公務員開辦課程,讓學員學習新加坡公共服務的最佳實踐做法,並促進國際間的合作。
  •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隸屬總理公署(Prime Minister's Office)轄下的公共服務署(Public Service Division),一如所有法定委員會,學院須向所屬部門匯報。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日常運作由一個管理團隊監督,該團隊由院長及總監領導,須向董事局匯報。董事局由公共服務署常任秘書擔任主席,成員具多元背景,來自公私營界別,例如高級公務員、商界領袖和學者。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使命

  •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在新加坡公務員培訓和公共服務發展方面擔當重要角色。學院的使命是推行措施培育頂尖公共服務團隊,有關措施包括:(a) 為公營機構人員的職業發展提供培訓,令他們建立適當的價值觀、掌握適切的工作技能及管理工具;(b) 推動公營機構人員終身學習;及(c) 培養公務員的共同價值觀和觀念,以配合公務員事務的最新發展和趨勢。

培訓設計及授課方式

  •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每年舉辦超過400項培訓課程,涵蓋17個專題,包括領導及管理、數據分析及人力資源管理,以及法律及公共財政。12註釋符號代表根據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在2018年10月10日的電郵回覆,學院的培訓課程只開放予公共服務僱員。在2017-2018年度,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為34 418名本地參加者及3 491名國際參加者提供培訓。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透過設立學習創新諮詢委員會(Learning Innovation Advisory Panel),延攬在培訓產品的實施及重新設計方面具經驗和知識的專家擔任成員,讓外間專家參與設計及檢討學院的課程內容。
  •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培訓課程是由院內導師和顧問及政府機構在學院內部教授,或委聘外間培訓提供者開辦。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部分導師由高級公職人員,例如各部門的常任秘書、副常任秘書及法定委員會總監擔任,在課堂上與資歷較淺的人員分享管治、政策和領導方面的見解。此外,學院亦廣邀私人、非牟利和學術機構的從業人員,從政府以外的角度提供有用的觀點。
  • 多個表現指標顯示,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培訓課程對學習者具有正面的學習效果。在2016-2017年度,一項以主要課程參加者的上司為對象的抽樣調查顯示,86%的參加者將所學知識應用到工作上,取得正面成果。13註釋符號代表請參閱Civil Service College (2017)。 在2017-2018年度,超過90%的參加者滿意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培訓課程。

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其他服務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的組織架構

  •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的總部位於渥太華,在全國14個城市設有辦事處,在2018-2019年度僱用595名全職僱員。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由一名院長領導,院長負責監督和指導學院及職員的工作。學院的工作由兩個分部執行,分別是課程計劃部(Learning Programs Branch)和企業服務部(Corporate Services Branch)。
  •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須向國庫局局長匯報。學院亦須受顧問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監察,有關委員會由樞密院秘書長18註釋符號代表樞密院秘書長是公務員的首長,同時擔任內閣書記,由總理任命,負責公務員的整體管理。 委任的副部長及助理副部長組成,代表廣泛層面的聯邦機構,有助促進公務員參與及回應培訓。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的使命

  •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根據《加拿大公務員學院法令》(Canada School of Public Service Act)具有法定權力,可提供各種學習活動,為93個聯邦政府部門及機構培養個人及機構能力,實現卓越管理。

培訓設計及授課方式

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的其他服務

結語

  • 要令公務員掌握知識和技能,以應對現今瞬息萬變的政策環境所帶來的問題,培訓已漸被認同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徑。然而,公務員培訓機構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管理方式。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及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具有以下的共通點,可作為參考:

    (a)法例授權與財政自主: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和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均由法例成立,賦予清晰的權力和使命。兩間學院亦在相當大程度上享有財政自主。除了透過政府撥款獲得資助外,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亦可從培訓課程及顧問諮詢服務賺取收入,而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則可保留由以往財政年度帶來的未動用收入。

    (b)與政府的關係:有別於隸屬香港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的公務員培訓處,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和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獲得很大程度的機構自主,但同時仍維持與政府的連繫。舉例而言,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和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均可獨立設計和發展培訓課程,並可從政府、學術界及私營機構招聘導師。與此同時,由於學院受到由政府官員擔任主席或組成的委員會監察,這樣可確保學院因應政府所訂的優先次序和公務員的需要推行培訓;及

    (c)培訓課程的相關性: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和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均集中提供以從業人員為本的培訓,導師包括高級公職人員及/或私營、非牟利和學術機構的從業人員。這樣可確保培訓課程的內容,與高效和有效率的政策管理和管治所要求的技能相匹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在提供培訓課程之外,亦從事研究和顧問諮詢工作。這點有助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設計課程,以切合客戶機構目前和未來的需要。


立法會秘書處
資訊服務部
資料研究組
梁志傑
2018年12月14日


附註:

1.截至2018年9月,香港公務員的實際員額約為172 600人。

2.雖然公務員培訓處的培訓課程主要為包括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在內的政府僱員而設,但該處每年亦接受有限數目的非政府組織或公共機構職員參加部分中高級公務員的領導及管理培訓課程。在2017年,公務員培訓處為約67 200名學員舉辦課程、研討會及工作坊。

3.公務員培訓處截至2018年10月2日的實際員額為107人。當中50人屬訓練主任職系,57人屬一般職系。大部分訓練主任均在公務員事務局任職,亦有部分調配到其他政策局/部門。訓練主任須負責向公務員提供培訓及發展服務,並就人力資源發展向政策局/部門提供諮詢服務和建議。

4.請參閱GovHK (2017)。

5.請參閱Civil Service Bureau (2018)。

6."世界管治指標"(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由世界銀行編製,公報全球逾200個國家和地區的綜合和個別管治指標,涵蓋6個管治領域,分別是(a) 話語權和問責性;(b) 政治穩定和消除暴力;(c) 政府效能;(d) 監管質量;(e) 法治;及(f) 控制貪污。

7."國際公務員效益指數"(International Civil Service Effectiveness Index)由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和"政府研究所"(Institute for Government)合作編製,涵蓋歐洲、北美洲、南美洲、亞洲及澳大拉西亞洲31個國家,根據公務員所履行的職責及履行的方式,評估公共服務的效益。

8.公務員培訓學院的前身"職員培訓學院"(Staff Training Institute)於1971年成立,為公務員提供正式培訓。在此之前,當地會視乎政府各部門及各部的能力和資源,提供不定期的在職培訓。在1975年,職員培訓學院改名為"公務員發展學院"(Civil Service Staff Development Institute),在1979年縮短為"公務員培訓學院"。

9.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收入主要來自應收培訓費用及政府的營運開支撥款,在2017財政年度分別佔總收入的64.4%及26.1%。

10.根據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在2018年10月17日的電郵回覆,培訓課程參加者的分項數字一般與各個政府部門、法定委員會及國家機構的公職人員的比例相符。當中約50%參加者來自法定委員會、35%來自政府部門及15%來自國家機構的公職人員。

11.請參閱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01)。

12.根據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在2018年10月10日的電郵回覆,學院的培訓課程只開放予公共服務僱員。在2017-2018年度,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為34 418名本地參加者及3 491名國際參加者提供培訓。

13.請參閱Civil Service College (2017)。

14.根據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在2018年10月10日的電郵回覆,學院的顧問服務只提供予公共機構,涵蓋的議題包括但不限於學習與發展、組織變革和領導力。在2017-2018年度,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完成了64個顧問諮詢項目,向各個組織提供與變革管理和服務重整相關的協助,並就廣泛課題包括公共政策、管治和公共行政等,發表106份研究文件。

15.加拿大管理發展中心在1980年代成立,為行政人員提供培訓和發展服務,加拿大培訓及發展中心則在1990年成立,旨在培訓聯邦公共服務機構內有共同工作目的、職能及專業權益(例如人力資源、資訊科技和金融)的特定範疇僱員。加拿大語言訓練中心於1964年成立,負責提供加拿大兩大官方語言(法語和英語)的培訓。

16.在加拿大,行使有限權力(特別是集中於提供服務)或所行使權力被視為不宜接受部長指導的公共機構,一般不會直接由部長管轄。這些非部門性質的機構,包括加拿大公務員學院等法定機構,通常由議會立法成立,經費大多來自議會撥款,並一般設有管治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局。

17.在2014-2015年度,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將營運模式改為主要由政府撥款資助,而不向學員收取費用。在此之前,學院以收回成本的收費模式營運,在多個熱門科目提供課堂為本的一般課程,並為聯邦機構設計度身訂造的培訓。

18.樞密院秘書長是公務員的首長,同時擔任內閣書記,由總理任命,負責公務員的整體管理。

19."椅子座談會"(Armchair Discussions)讓公務員有機會與界別內最優秀的專業人士和學者及公共服務領袖交流。這些活動間中或會開放予公眾參與。

20.根據加拿大公務員學院在2018年11月7日的電郵回覆,學院並無就參與培訓的公共服務僱員備存所屬部門及機構的分類資料。

21.在2018年,加拿大公務員學院有165名來自公務員界別的導師。當中32名導師由其他部門全職借調到學院,為期最多3年,另有133名來自其他部門的公務員間歇提供培訓服務。學院亦會按需要以合約形式從私營及學術機構聘請專家。然而,學院並無記錄從私營及學術機構聘請的導師數目。

22.加拿大在2018年僱用約274 000名聯邦公務員,其中近160 000名公務員曾在2017-2018年度使用GCcampus及其他學習產品。


參考資料:

1.Canada School of Public Service. (2016) Report to Parliament 2011-2016.

2.Canada School of Public Service. (2017) Departmental Results Report 2016-2017.

3.Canada School of Public Service. (2018) Departmental Results Report 2017-2018.

4.Civil Service Bureau. (2003) Reorganization of the Civil Service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 LC Paper No. CB(1)551/03-04(03).

5.Civil Service Bureau. (2018) An Overview of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for Civil Servants. LC Paper No. CB(4) 1079/17-18(06).

6.Civil Service College. (2017) 2016-2017 Annual Report.

7.Civil Service College. (2018) 2017-2018 Annual Report.

8.GovHK. (2017) Civil service college broached, 3 August.

9.House of Commons of Canada. (2003) Hansard, Vol. 138, No. 60, 2nd Session, 37th Parliament, 14 February.

10.Legislative Council Secretariat. (2017) Minutes of policy briefing cum meeting of the Panel on Public Service. 16 October. LC Paper No. CB(4)352/17-18.

11.Low, J. (2018) Inception Point: The Use of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 to Reform the Singapore Public Service.

12.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7) National Schools of Government: building civil service capacity.

13.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01) Second Reading of Civil Service College Bill.

14.Prescott, F. (2014) Research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t National Schools of Government. University of Victoria, British Columbia.

15.Tessema, et al. (2007) Managing civil service training institutions: What lessons can countries learn from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vol. 7, nos. 3/4, pp. 300-318.

16.University of Oxford. (2017)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Service Effectiveness Index.

17.World Bank. (2018) 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

18.黃湛利:《香港公務員制度》,中華書局2016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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