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26/20-21

主題: 環境事務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動物政策


  • 在香港,把動物放歸到野外的活動據稱頗為普遍,當中大多出於慈悲或宗教原因。2000年代中期,據報香港每年曾售出數以十萬計的雀鳥作放生用途,但在禽流感爆發後,部分放生對象轉至龜、魚類別。1註釋符號代表Chan (2006)。 放生動物活動縱然充滿崇高善意,但它可於多個層面帶來損害,弊多於利。舉例而言,部分動物於被捕獲及圈養後或會失去生存技能,而另有動物則被放生於不適當的棲息地方,兩者皆可導致動物受傷和死亡。更有甚者,部分外來動物在放生後成為入侵物種,威脅本地生態系統和本土動物。2註釋符號代表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 (2009)、Reuters (2021)及明報(2021)。 不過,部分持份者認為不應過度規管放生活動,以致侵犯宗教自由。
  • 香港現時大致上並不禁止放生動物活動,但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把動物放到不合適的環境,以致它們受到痛苦,可視為"殘酷對待動物"。2019年4月,政府就促進動物福利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大部分受訪者均支持政府的建議,在法律中明確訂明放生活動引致動物受苦,屬"殘酷對待動物行為"。雖然政府最近承諾"盡快"修訂《條例》,但論者亦關注到僅僅擴大"殘酷對待動物"定義不能有效防止不當放生活動。2017-2021年期間,立法會曾至少6次討論放生動物的議題。3註釋符號代表GovHK (2017a、2017b、2017c及2021)及Food and Health Bureau (2019 及2020)。
  • 近年,亞洲一些地方(例如台灣、澳門和新加坡)制定了特定法律,禁止未經許可的放生動物活動。4註釋符號代表香港01 (2018)及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0)。 當中台灣是最早於區內推行相關法律,而其監管制度亦被認定為較為全面。本期《資訊述要》概述香港及台灣的放生動物政策。

香港放生動物政策的最新發展

台灣放生動物政策的最新發展


立法會秘書處
資訊服務部
資料研究組
梁志傑
2021年9月14日


附註:

1.Chan (2006)。

2.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 (2009)、Reuters (2021)及明報(2021)。

3.GovHK (2017a、2017b、2017c及2021)及Food and Health Bureau (2019 及2020)。

4.香港01 (2018)及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0)。

5.IUCN/SSC (2013)。

6.The Guardian (2017)及經濟日報(2017)。

7.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 (2009)及SPCA (無發佈日期)。

8.Chan (2006)、Shiu and Stokes (2008)及SPCA (無發佈日期)。

9.在2020年疫情下,數字隨後跌至21萬隻及18萬公斤。請參閱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21)。

10.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及《遊樂場地規例》(第132BC章),未經許可而於水塘放生動物的人士,可判處最高罰款50,000港元及監禁最多兩年,而在公共公園內進行該等行為的人士,則可判處最高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最多14日。根據有限及零散的報導,大部分違例者只被判處罰款1,500港元或以下。請參閱東方日報(2017)。

11.GovHK (2017c及2021)。

12.GovHK (2017c)。

13.Food and Health Bureau (2019及2020)及GovHK (2021)。

14.香港01 (2020)。

15.HKALPO (2021)、經濟日報(2021)及明報(2021)。

16.林務局(2011)及聯合報(2021)。

17.台灣的生態系統現時擁有全球超過5%的物種。同時,台灣約有240個入侵物種,威脅着1 350個原生物種。請參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09)及Magellan (2019)。

18.台灣監察院(2011)。

19.林務局(2011)及台灣立法院(2015)。

20.除《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外,《漁業法》、《濕地保育法》、《國家公園法》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等亦禁止在指定地點(例如水庫、公共公園及海域)放生動物。

21.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經許可的放生動物若"導致破壞生態系統",可屬嚴重罪行。至於普通罪行,最高罰款為25萬元新台幣(68,500港元)。請參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2021)。

22.指《野生動物保育法》下所訂的最高罰款50萬元新台幣(13.7萬港元)及監禁兩年。請參閱台灣法規資料庫(2021)。

23.台灣行政院(2021)。

24.舉例而言,在南投日月潭進行的放生活動只會在每年9月至11月這三個月開放申請,以保護當地的生態系統及漁業。請參閱自由時報 (2021)。

25.台灣法規資料庫(2016)。

26.根據2011年制定的《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約27個原生海洋物種獲准在經許可的情況下放流。請參閱漁業署(2020)及台灣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2019)。

27.林務局(2020)。

28.關鍵評論(2016)、中國時報(2018)及農傳媒(2020)。

29.顏聖紘(2017)及中央通訊社(2021)。

30.例如,此立法建議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將《野生動物保育法》就未經許可放生動物的普通及嚴重罪行罰款劃一定為50萬-250萬元新台幣(13.7萬-68.5萬港元)。請參閱環境資訊中心(2021)。


參考資料:

香港

1.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21) Interactive Data Dissemination Service for Trade Statistics.

2.Chan, S.W. (2006) Religious Release of Birds in Hong Kong. Thesis for Master Philosophy,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3.Food and Health Bureau. (2019) Public Consultation on the Proposals to Enhance Animal Welfare. Paper submitted to the Panel on Food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for discussion on 14 May 2019. LC Paper No. CB(2)1381/18-19(03).

4.Food and Health Bureau. (2020) Proposals to Enhance Animal Welfare - Report on the Outcome of Public Consultation. Paper submitted to the Panel on Food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for discussion on 21 April 2020. LC Paper No. CB(2)832/19-20(04).

5.GovHK. (2017a) LCQ4: Animal Release Activities. 22 February.

6.GovHK. (2017b) LCQ14: Protection of Animal Rights and Welfare. 15 November.

7.GovHK. (2017c) LCQ12: Animal Welfare. 22 November.

8.GovHK. (2021) LCQ7: Animal Release Activities. 23 June.

9.HKALPO. (2021) Tell Me More: Why There is No Mercy in Release.

10.Reuters. (2021) Hong Kong Volunteers Aid Injured Turtles after 'Mercy Release'. 13 May.

11.SPCA. (無發佈日期) "Mercy" Release.

12.Shiu, H. and Stokes, L. (2008) Buddhist Animal Release Practices: Historic, 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nd Economic Concerns, Contemporary Buddhism, Vol. 9, Issue 2, 181-196.

13.《明報》:《不理勸喻無視防疫 百信眾放生祈福 佛教團體稱挑選魚種「智慧」放生 環團促立法》,2021年5月20日。

14.《東方日報》:《探射燈:縱容放生公園淪烏龜墳場》,2017年7月8日。

15.《香港01》:《【生態災難】市民河背水塘放生田雞黃鱔 專家促立法規管放生行為》,2020年2月9日。

16.《經濟日報》:《規管放生 免「積德」變殺生》,2021年3月3日。

17.《經濟日報》:《善心成「產孽鏈」 放生待規管》,2017年5月4日。


台灣

18.Magellan, M. (2019) Prayer animal release: An understudied pathway for introduction of invasive aquatic species, Aquatic Ecosystem Health & Management, 22:4, 452-461.

19.《中央通訊社》:《議員稱社子島恐變放生熱點 北市府:獲檢舉就查處》,2021年5月6日。

20.《中國時報》:《放生科學化 秀多元護生成果》,2018年12月17日。

21.台灣立法院:《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第8屆第8會期第13次會議,收文編號:1040009387,2015年12月3日。

22.台灣行政院:《預告修正「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行政院公報》,第027卷 第103期,2021年6月4日。

23.台灣法規資料庫:《飼養寵物-任意放生》,《智慧查找案例》,2021年。

24.台灣法規資料庫:《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2016年6月29日。

25.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09年台灣放生現象調查報告》,2009年10月2日。

26.台灣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當代宗教放生新方向 - 論傷癒野生動物放生》,《自然保育季刊》,第107期,2019年9月。

27.台灣監察院:《入侵種生物(含食人魚)防治案調查報告》,案號100財調0125,2011年10月31日。

28.《自由時報》:《外來魚種肆虐!日月潭放生每年限3個月 違規重罰10萬》,2021年4月4日。

29.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年報108年》,2020年12月。

30.林務局:《商業化/大型放生行為規範可行性評估研究計畫》,2011年5月20日。

31.《農傳媒》:《正確放流方法跟著做!豐裕漁業與海洋生態 水產動物增殖放流的規範與執行方法》,2020年1月26日。

32.漁業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2019年年報》,2020年9月。

3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有關「110年宣導維護生態禁止放生」一事》,2021年6月25日。

34.《環境資訊中心》:《〈野保法〉修法禁獸鋏、重罰亂放生 遭政院退回 蘇揆指示再盤整》,2021年1月14日。

35.《聯合報》:《社子島變毒蛇島!宗教團體亂放生 叫居民「唸阿彌陀佛就不會咬人」》,2021年5月6日。

36.顏聖紘:《管理不當放生行為(上)動物釋放行為有甚麼不同?宗教團體都沒進步嗎?》,2017年3月13日。

37.《關鍵評論》:《動物保育與宗教放生如何合作?「以救傷代替買放」智慧放生新模式》,2016年12月13日。


其他

38.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 (2009) Mercy Release. 8 December.

39.IUCN/SSC. (2013) Guidelines for Reintroductions and Other Conservation Translocations. Version 1.0.

40.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0) Wild Animals and Birds (Amendment) Bill. Second Reading Bills, Vol. 95, 25 March.

41.The Guardian. (2017) Why Buddhist 'Fangsheng' Mercy Release Rituals can be More Cruel than Kind. 25 September.

42.《香港01》:《【政策分析】胡亂放生「冇王管」 香港比澳門更落後》,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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