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促進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的措施
ISE13/2022
香港的研究成果商品化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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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創科基金之下支援研發成果商品化的計劃舉隅
(1)
計劃 (推出年份) |
目標 |
自計劃推出後 |
獲批項目數目 |
獲批資助額 (百萬港元) |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1999年) |
•支援大學及指定公營研究機構開展研發項目,例如具探索性的種子項目、以產業為本並具商品化潛力的平台項目,以及以主題為本並可轉化作應用的研發協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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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08 |
10,713 |
公營機構試用計劃 (2011年) |
•支援獲創科基金資助的項目,將研發成果製作成原型或樣板在公營機構內進行試用,從而促進項目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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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
680 |
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 (2014年) |
•支援由6所指定大學的教授及學生團隊成立的科技初創企業,將研發成果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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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 |
191(2) |
夥伴研究計劃 (2019年) |
•資助大學及指定公營研究機構與私營公司合作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以等額形式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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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382 |
註: (1)截至2022年4月底。
(2)2017年4月至2022年2月的數字。
資料來源:創新科技署(2022b)。
- 此外,創科基金亦向技術轉移處(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s)和研究機構提供全額或部分資助,以推動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商業創新方案。自2013-2014年度起,政府向指定大學的技術轉移處提供恆常撥款,提升其專業支援能力,藉透過提供申請專利和合約磋商等支援服務,深化大學研究成果商品化的工作。6註釋符號代表自2019-2020年度起,每間技術轉移處每年所得的最高撥款金額倍增至800萬港元,藉此為大學提供誘因開展創業教育,並與業界人士合作將研究成果商品化。請參閱創新科技署(2022a)及立法會秘書處(2020b)。政府又透過創科基金資助營運4所研發中心,藉此在選定範疇推動應用研發。7註釋符號代表自2000年代起,政府先後成立了5所研發中心:(a)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d)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及(e)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除應科院每年由政府提供經常資助金外,其他研發中心的經費均來自創科基金。至於內地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及技術研發中心在港設立的實驗室及研發中心,其運作經費亦來自創科基金。8註釋符號代表每所實驗室/研發中心每年的資助上限為1,000萬港元,以應付人手、設備及研發相關服務的開支。請參閱創新科技署(202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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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2021-2022年度選定大學的研究成果商品化表現
全球排名(1) |
大學 |
"首2%"頂尖科學家人數(2) |
國際專利申請數目 |
知識產權收入(百萬港元) |
活躍的分拆公司數目 |
1 |
牛津大學 |
904 |
81 |
635.8 |
168 |
4 |
史丹福大學 |
1 233 |
194 |
926.2(3) |
- |
5 |
劍橋大學 |
599 |
37 |
125.7 |
182 |
30 |
香港大學 |
272 |
36 |
29.0(4) |
34(4) |
35 |
東京大學 |
458 |
150 |
368.7(3) |
- |
46 |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 |
105 |
54 |
29.0(3) |
12 |
49 |
香港中文大學 |
204 |
17 |
62.8 |
10 |
66 |
香港科技大學 |
156 |
11 |
11.9 |
128 |
351-400 |
深圳大學 |
42 |
142 |
- |
- |
註: (1)根據Times Higher Education (2022)排名。
(2)大學及其名稱有所屬大學全名的學院/院校均計算在內,例如牛津大學醫療科學部(University of Oxford Medical Sciences Division)。
(3)僅涵蓋特許授權收入。
(4)2020年的數字。
資料來源:Elsevier BV (2021)、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2021)、Stanford University 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2021)、UK Higher Education Statistics Agency (2022)、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2022)、University of Tokyo (2021)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22)。
- 香港的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工作未如理想,阻礙發展的挑戰來自下列三方面:
-
(a)
-
(b)
創新生態系統發展緩慢:有意見認為,本地對大學研究和相關人才的需求能否達至足夠水平,不僅取決於財政資助的金額,發展成熟的創新生態系統亦不可或缺。因此,有建議認為政府應營造有利環境扶持創新發展,以鼓勵創業和延攬頂尖科技人才進駐,提議的措施包括推出優惠政策和資助計劃,以降低營商成本,並加強香港對人才的吸引力;
14註釋符號代表請參閱香港01(2019)。及
-
(c)
深圳的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概況
- 回顧深圳過去數十年的創科發展,有賴中央和市政府兩者制訂的相關策略的推動。1970年代末內地經濟改革啓航,隨着深圳成為國家首批經濟特區之一,這小漁村逐步蛻變成為內地製造業中心和創科重鎮。時至今日,深圳被譽為"中國矽谷",不但有多家科技巨擘的總部進駐,還吸引一眾創科初創企業落戶當地。
- 深圳近年承諾進一步支援應用研究和轉化研發成果的工作,藉此提升自身的創科能力以加強競爭力。在供應層面的政策上,當地把握2015年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轉化法》")這項全國性法律所帶來的機遇,推出措施鼓勵大學進行知識轉移活動。在增加需求方面,深圳着力扶持由科技企業和初創主導的創新生態系統的發展,並鼓勵該等企業積極採納大學的創新成果。當地市政府還提供多項優惠政策和資助計劃,以吸引科技人才,藉此建立科技創業領袖的人才庫,日後借助他們建立、領導和拓展初創企業。
支援研究成果商品化的供給措施
支援研究成果商品化的需求措施
- 除了大學授業設有創業教育課程,深圳市政府還積極推出多項措施以支援剛離校的畢業生創業。相關措施涵蓋周全,包括財政支援、人力資源培訓,以及孵化器21註釋符號代表孵化器除了向初創企業和個別創業者提供辦公空間/設備和服務外,還會給予業務和技術方面意見,以助其發展。和制度上支援創新等其他措施。若畢業生在特定行業成立初創企業,市政府除了豁免向其徵稅外,還為他們提供小額貸款及利息支出補貼。22註釋符號代表建築、房地產、廣告及娛樂等行業的企業,不會獲相關稅務豁免。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此外,初創企業更可獲發社保、租金和薪金開支的補貼,從而降低經營成本。23註釋符號代表初創企業入駐獲政府資助的孵化器,可獲减免租金,減幅按第一年不少於80%、第二年不少於50%,及第三年不少於20%的比例計算。至於租用私營處所的初創企業,則可獲每年6,000元人民幣(7,000港元)的租金補貼,為期最長3年。初創企業亦可就其聘用的本地員工申領補貼,人均金額為2,000元人民幣(2,300港元);在任何時間內,每間公司的工資補貼總額不得多於30,000元人民幣(35,000港元)。請參閱廣東省人民政府(2019a)及Mok, K.H. and Jiang, J (2017)。
- 深圳亦有推出高層次人才招攬計劃,旨在吸引頂尖人才落戶,將其專業知識以至業務引進深圳。深圳的人才入境計劃與香港不同,並非以加快審批簽證申請為重點24註釋符號代表有關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詳情,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0a)。然而,政府亦透過"研究人才庫"計劃,另外為合資格科技公司提供財政資助,以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包括根據上述計劃入境的非本地人才。獲批的研究人才須持有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位,每人每月的津貼額則由18,000港元至32,000港元不等。亦請參閱創新及科技基金(2022)。,而是藉提供豐厚津貼吸引合資格的海外人才落戶,尤其是獲獎的科學家和教授。在2022年,藉人才計劃下成功落戶深圳的海外人才,每名可獲發至少160萬元人民幣(190萬港元)的獎金,還可享有房屋和其他福利。25註釋符號代表舉例而言,A類人才(例如諾貝爾獎得主或國際獎項得獎人)最多可獲發300萬元人民幣(350萬港元),而B類人才(例如世界知名大學的正教授)和C類人才(例如世界知名大學的助理教授)的獎勵補貼,則分別為200萬元人民幣(230萬港元)和160萬元人民幣(190萬港元)。選擇在某些地區(例如南山)工作者,更可獲發每月最多5,000元人民幣(5,900港元)的房屋補貼,為期3年。請參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及深圳市司法局(2022)。深圳自2010年推出人才招攬計劃後,據報不足6年內已成功吸引逾1 200名人才和60個研發團隊進駐,當中不少團隊現已壯大為高科技企業,並擁有多項國際專利。26註釋符號代表例如,大疆創新的團隊成員以及柔性顯示屏製造商──柔宇科技的創辦人,均是透過當地的人才計劃入駐深圳。在2021年全球專利申請排行榜中,大疆創新高據第20位,提出的國際專利申請數目超過1 000件。請參閱China Daily (2015)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22)。
建立中介機構以促進供需配對
創客空間
概念驗證中心(Proof of Concept Centres)
- 深圳除了在過往支持大學成立技術轉移處,最近亦鼓勵院校建立概念驗證中心。技術轉移處一般負責處理已完成發明項目的知識產權,概念驗證中心則為早期發展項目提供支援。由於天使投資者傾向於投資較後期階段的初創企業,研究人員往往難以獲得初始資金,以開發原型(prototypes)、進行測試及市場研究。為彌補該資金缺口,深圳大學在2019年獲市政府資助200萬元人民幣(230萬港元),以成立概念驗證中心,為項目引進風投資金和提供諮詢服務等。該中心亦設有由學者、企業家和投資者組成的專家顧問團,負責從研究成果商業潛力的角度評估項目申請。36註釋符號代表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1a)。
結語
- 透過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學術界的知識可藉此渠道,轉化為市場可用的產品和服務,以造福社會大眾。然而,本地大學研究成果商品化的表現,卻與其在基礎研究上取得的成果並不相符。反之,深圳擁有較強的應用研究能力,緣於當地政府積極推出各種措施,一方面鼓勵大學開創科研成果,另一方面推動產業界對新科技的需求。深圳就此相繼推出的措施,包括改革大學有關知識產權擁有權和從事外間工作的政策,以促進知識轉移,同時降低創業者的生活開支和營商成本,並鼓勵科技人才創業。當地建立創客空間和概念驗證中心等新中介機構,亦有助促成大學與業界之間在商品化活動方面的合作。深圳憑藉多管齊下的做法,在創新領域上取得跨越式發展,成為國內應用研究的重鎮。香港或可借鑒相關經驗,以迎合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的全球趨勢。
立法會秘書處
研究及資訊部
資料研究組
盧建欣
2022年9月8日
附註:
- 請參閱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2019)。
- 請參閱明報(2022)、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2020)及香港01(2021)。
- 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2b)。
- 2021年,深圳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交共17 443項國際專利申請,連續18年位居內地城市之首。深圳大學及一些深圳企業亦分別名列相關國際專利申請的50強排行榜。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22)。
- 有關該等措施的詳情,請參閱資料研究組於2022年7月發表題為"選定地方推動'官產學研'協作的措施及成果"的刊物。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2a)。
- 自2019-2020年度起,每間技術轉移處每年所得的最高撥款金額倍增至800萬港元,藉此為大學提供誘因開展創業教育,並與業界人士合作將研究成果商品化。請參閱創新科技署(2022a)及立法會秘書處(2020b)。
- 自2000年代起,政府先後成立了5所研發中心:(a)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d)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及(e)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除應科院每年由政府提供經常資助金外,其他研發中心的經費均來自創科基金。
- 每所實驗室/研發中心每年的資助上限為1,000萬港元,以應付人手、設備及研發相關服務的開支。請參閱創新科技署(2022a)。
- 請參閱Times Higher Education (2022)及Elsevier BV (2021)。
- 《專利合作條約》下的國際專利申請,一般被視為衡量創新和商品化活動水平的指標。該項專利申請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負責管理,申請者可同時向全球多個國家尋求對其發明的保護。
- 被譽為"獨角獸"(即市值逾10億美元或78億港元的私營公司)的無人機製造商大疆創新(DJI)便是其中一例;其創辦人在香港科技大學畢業後,於2006年轉往深圳成立該公司。請參閱香港01(2019)。
- 例如,部分加拿大和英國的大學讓發明者可保留逾60%的相關收入。請參閱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2020)。
- 請參閱同上及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2013)。
- 請參閱香港01(2019)。
- 在2018-2019至2020-2021年度期間,5所獲公帑資助的研發中心的總研發開支超過20億港元,但所帶來的商品化收入只有2.07億港元。政府委託進行的研究亦發現,在2017-2018至2019-2020年度期間,該等研發中心創造的經濟效益僅增加7%至44億港元。請參閱創新及科技局(2021)及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2019)。
- 請參閱明報(2022)。
- 研究人員若未有提交科技轉化成果的進度報告,或會在一段時間內被禁止承接政府資助的項目。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5)。
- 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1b)。
- 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
- 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2016)。
- 孵化器除了向初創企業和個別創業者提供辦公空間/設備和服務外,還會給予業務和技術方面意見,以助其發展。
- 建築、房地產、廣告及娛樂等行業的企業,不會獲相關稅務豁免。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
- 初創企業入駐獲政府資助的孵化器,可獲减免租金,減幅按第一年不少於80%、第二年不少於50%,及第三年不少於20%的比例計算。至於租用私營處所的初創企業,則可獲每年6,000元人民幣(7,000港元)的租金補貼,為期最長3年。初創企業亦可就其聘用的本地員工申領補貼,人均金額為2,000元人民幣(2,300港元);在任何時間內,每間公司的工資補貼總額不得多於30,000元人民幣(35,000港元)。請參閱廣東省人民政府(2019a)及Mok, K.H. and Jiang, J (2017)。
- 有關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詳情,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0a)。然而,政府亦透過"研究人才庫"計劃,另外為合資格科技公司提供財政資助,以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包括根據上述計劃入境的非本地人才。獲批的研究人才須持有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位,每人每月的津貼額則由18,000港元至32,000港元不等。亦請參閱創新及科技基金(2022)。
- 舉例而言,A類人才(例如諾貝爾獎得主或國際獎項得獎人)最多可獲發300萬元人民幣(350萬港元),而B類人才(例如世界知名大學的正教授)和C類人才(例如世界知名大學的助理教授)的獎勵補貼,則分別為200萬元人民幣(230萬港元)和160萬元人民幣(190萬港元)。選擇在某些地區(例如南山)工作者,更可獲發每月最多5,000元人民幣(5,900港元)的房屋補貼,為期3年。請參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及深圳市司法局(2022)。
- 例如,大疆創新的團隊成員以及柔性顯示屏製造商──柔宇科技的創辦人,均是透過當地的人才計劃入駐深圳。在2021年全球專利申請排行榜中,大疆創新高據第20位,提出的國際專利申請數目超過1 000件。請參閱China Daily (2015)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22)。
- 請參閱OECD (2019)。
- 深圳於1983年建成第一所大學──深圳大學,其後一直致力引進其他大學及頂尖研究機構在當地設立分支院校,以發展當地高等教育體系。早在2000年起,市政府已為該等院校免費提供辦公空間和基礎設施,並向其人員發出往來香港的長期通行證,以鼓勵它們入駐深圳,據報截至2007年已有約50間香港和內地的大學及研究機構在當地設立分支院校。請參閱中新網(2000)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07)。
- 請參閱China Daily (2017)。
- 每家營運商除了獲資助升級軟硬件基礎設施外,還可獲最多500萬元人民幣(590萬港元)的資助,用於興建新的創客空間,改造提升現有的創客空間,或引進海外創客機構入駐深圳。每個創客空間更可獲最多100萬元人民幣(120萬港元)的資助,以支援創客向認可研究機構、實驗室和科技公司購買雲計算、檢測和認證等科技相關服務,藉此鼓勵創客善用最新科技發展。請參閱廣東省人民政府(2019b)及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2016)。
- 2020年,香港合計有116處孵化器、加速器和共享工作空間,多於2017年的67處。請參閱中國知網(2021)及投資推廣署(2021)。
- 同上。
- 請參閱Sixth Tone (2018)及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2019)。
- 當中較著名例子包括騰訊眾創空間,以及由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研究院營運的眾創中心,兩者在2020年同獲確定為國家備案創客空間。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0)。
- 獲確定為國家備案創客空間者,須符合場地面積、可用設施、入駐創業團隊/創建初創企業數目等相關特定要求。若創客空間在孵化初創企業方面缺乏進展,或會被取消國家備案資格。請參閱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2017)。
- 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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