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促進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的措施

ISE13/2022
主題:創新、科技及知識產權工商業教育 ─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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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研究成果商品化概況
深圳的學術研究成果商品化概況
支援研究成果商品化的供給措施
支援研究成果商品化的需求措施
建立中介機構以促進供需配對
創客空間
概念驗證中心(Proof of Concept Centres)
結語
立法會秘書處
研究及資訊部
資料研究組
盧建欣
2022年9月8日

附註:
  1. 請參閱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2019)。
  2. 請參閱明報(2022)、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2020)及香港01(2021)。
  3. 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2b)。
  4. 2021年,深圳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交共17 443項國際專利申請,連續18年位居內地城市之首。深圳大學及一些深圳企業亦分別名列相關國際專利申請的50強排行榜。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22)。
  5. 有關該等措施的詳情,請參閱資料研究組於2022年7月發表題為"選定地方推動'官產學研'協作的措施及成果"的刊物。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2a)。
  6. 自2019-2020年度起,每間技術轉移處每年所得的最高撥款金額倍增至800萬港元,藉此為大學提供誘因開展創業教育,並與業界人士合作將研究成果商品化。請參閱創新科技署(2022a)及立法會秘書處(2020b)。
  7. 自2000年代起,政府先後成立了5所研發中心:(a)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d)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及(e)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除應科院每年由政府提供經常資助金外,其他研發中心的經費均來自創科基金。
  8. 每所實驗室/研發中心每年的資助上限為1,000萬港元,以應付人手、設備及研發相關服務的開支。請參閱創新科技署(2022a)。
  9. 請參閱Times Higher Education (2022)及Elsevier BV (2021)。
  10. 《專利合作條約》下的國際專利申請,一般被視為衡量創新和商品化活動水平的指標。該項專利申請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負責管理,申請者可同時向全球多個國家尋求對其發明的保護。
  11. 被譽為"獨角獸"(即市值逾10億美元或78億港元的私營公司)的無人機製造商大疆創新(DJI)便是其中一例;其創辦人在香港科技大學畢業後,於2006年轉往深圳成立該公司。請參閱香港01(2019)。
  12. 例如,部分加拿大和英國的大學讓發明者可保留逾60%的相關收入。請參閱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2020)。
  13. 請參閱同上及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2013)。
  14. 請參閱香港01(2019)。
  15. 在2018-2019至2020-2021年度期間,5所獲公帑資助的研發中心的總研發開支超過20億港元,但所帶來的商品化收入只有2.07億港元。政府委託進行的研究亦發現,在2017-2018至2019-2020年度期間,該等研發中心創造的經濟效益僅增加7%至44億港元。請參閱創新及科技局(2021)及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2019)。
  16. 請參閱明報(2022)。
  17. 研究人員若未有提交科技轉化成果的進度報告,或會在一段時間內被禁止承接政府資助的項目。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5)。
  18. 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1b)。
  19. 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
  20. 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2016)。
  21. 孵化器除了向初創企業和個別創業者提供辦公空間/設備和服務外,還會給予業務和技術方面意見,以助其發展。
  22. 建築、房地產、廣告及娛樂等行業的企業,不會獲相關稅務豁免。請參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
  23. 初創企業入駐獲政府資助的孵化器,可獲减免租金,減幅按第一年不少於80%、第二年不少於50%,及第三年不少於20%的比例計算。至於租用私營處所的初創企業,則可獲每年6,000元人民幣(7,000港元)的租金補貼,為期最長3年。初創企業亦可就其聘用的本地員工申領補貼,人均金額為2,000元人民幣(2,300港元);在任何時間內,每間公司的工資補貼總額不得多於30,000元人民幣(35,000港元)。請參閱廣東省人民政府(2019a)及Mok, K.H. and Jiang, J (2017)。
  24. 有關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詳情,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0a)。然而,政府亦透過"研究人才庫"計劃,另外為合資格科技公司提供財政資助,以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包括根據上述計劃入境的非本地人才。獲批的研究人才須持有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位,每人每月的津貼額則由18,000港元至32,000港元不等。亦請參閱創新及科技基金(2022)。
  25. 舉例而言,A類人才(例如諾貝爾獎得主或國際獎項得獎人)最多可獲發300萬元人民幣(350萬港元),而B類人才(例如世界知名大學的正教授)和C類人才(例如世界知名大學的助理教授)的獎勵補貼,則分別為200萬元人民幣(230萬港元)和160萬元人民幣(190萬港元)。選擇在某些地區(例如南山)工作者,更可獲發每月最多5,000元人民幣(5,900港元)的房屋補貼,為期3年。請參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及深圳市司法局(2022)。
  26. 例如,大疆創新的團隊成員以及柔性顯示屏製造商──柔宇科技的創辦人,均是透過當地的人才計劃入駐深圳。在2021年全球專利申請排行榜中,大疆創新高據第20位,提出的國際專利申請數目超過1 000件。請參閱China Daily (2015)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22)。
  27. 請參閱OECD (2019)。
  28. 深圳於1983年建成第一所大學──深圳大學,其後一直致力引進其他大學及頂尖研究機構在當地設立分支院校,以發展當地高等教育體系。早在2000年起,市政府已為該等院校免費提供辦公空間和基礎設施,並向其人員發出往來香港的長期通行證,以鼓勵它們入駐深圳,據報截至2007年已有約50間香港和內地的大學及研究機構在當地設立分支院校。請參閱中新網(2000)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07)。
  29. 請參閱China Daily (2017)。
  30. 每家營運商除了獲資助升級軟硬件基礎設施外,還可獲最多500萬元人民幣(590萬港元)的資助,用於興建新的創客空間,改造提升現有的創客空間,或引進海外創客機構入駐深圳。每個創客空間更可獲最多100萬元人民幣(120萬港元)的資助,以支援創客向認可研究機構、實驗室和科技公司購買雲計算、檢測和認證等科技相關服務,藉此鼓勵創客善用最新科技發展。請參閱廣東省人民政府(2019b)及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2016)。
  31. 2020年,香港合計有116處孵化器、加速器和共享工作空間,多於2017年的67處。請參閱中國知網(2021)及投資推廣署(2021)。
  32. 同上。
  33. 請參閱Sixth Tone (2018)及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2019)。
  34. 當中較著名例子包括騰訊眾創空間,以及由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研究院營運的眾創中心,兩者在2020年同獲確定為國家備案創客空間。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0)。
  35. 獲確定為國家備案創客空間者,須符合場地面積、可用設施、入駐創業團隊/創建初創企業數目等相關特定要求。若創客空間在孵化初創企業方面缺乏進展,或會被取消國家備案資格。請參閱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2017)。
  36. 請參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1a)。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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