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促進伊斯蘭金融發展的措施

ISE05/2025
主題:金融財經服務、銀行及金融管理機構、證券及期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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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伊斯蘭金融發展格局
香港近期的政策舉措
英國對伊斯蘭金融發展的政策支持
立法會秘書處
研究及資訊部
資料研究組
張煥然
2025年9月1日

附註:
  1. Islamic Corpo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Sector and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2024)及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2024)。
  2. Standard Chartered (2025)。
  3. 信報(2024)。
  4. 全球主權財富基金管理的總資產達13萬億美元(101.4萬億港元),其中中東主權財富基金佔逾40%。此外,中東地區的家族辦公室迅速崛起,2024年其資產管理規模估計達到1,590億美元(1.24萬億港元),預計2024年至2030年將進一步增長44%。請參閱Mitsui & Co. (2025)及Deloitte (2024)。
  5. Islamic Corpo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Sector and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2024)。
  6. 例如,伊斯蘭律法中禁止涉及利息(riba)、過多不確定因素(gharar)、賭博(maysir)、賣空交易或其認為對社會有害的融資活動。請參閱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17)。
  7. Islamic Corpo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Sector and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2024)。
  8. 按符合伊斯蘭律法的資產價值計算,前十大國家分別是:伊朗(市場佔有率達34%)、沙特阿拉伯(23%)、馬來西亞(14%)、阿聯酋(8%)、科威特(4%)、印尼(3%)、巴林(3%)、卡塔爾(3%)、土耳其(2%)及巴基斯坦(1%)。請參閱Islamic Corpo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Sector and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2024)。
  9. Islamic Corpo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Sector and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2024)及Fitch Ratings (2024a)。
  10. 例如,馬來西亞採用中央伊斯蘭律法監管委員會。相比之下,卡塔爾則實行分散監管的模式,各伊斯蘭金融機構設有獨立的伊斯蘭律法委員會,但法例中有明確規定這些委員會的運作要求。請參閱Bank Negara Malaysia (2025)及Qatar Financial Centre (2020、2025)。
  11. 會計與審計標準由"伊斯蘭金融機構會計與審計組織"(Accounting and Auditing Organization for Islamic Financial Institutions)等業界組織制訂,獲跨司法管轄區廣泛遵循。
  12.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2008)。
  13. 2007年,金管局曾表示香港缺乏具備合適資格的伊斯蘭律法學者。不過,未有官方統計數字可以反映市場最新現況。
  14. Katterbauer (2023)、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24、2025)、信報財經月刊(2023)及顏寶剛(2025)。
  15. 截至2021年,香港估計有30萬名穆斯林,當中包括15萬名印尼人、5萬名華人及3萬名巴基斯坦人。請參閱GovHK(2023)。
  16.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2024)及The Standard (2025)。
  17. Bank Negara Malaysia (2024)及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2024)。
  18. GovHK (2025)及Hong Kong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2025a、2025b)。香港與卡塔爾/科威特企業及組織簽訂諒解備忘錄,涵蓋貿易與投資推廣、金融服務、運輸及物流、藝術、創新科技、教育與法律合作等多個範疇。
  19. Talent List Hong Kong (2025)。
  20. 大公報(2025)。
  21. Belouafi and Chachi (2014)及GOV.UK (2014)。
  22. TheCityUK (2022)。
  23. Th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2007)。
  24. Lord Briggs Of Westbourne (2023)。
  25. 例如,以符合伊斯蘭律法的安排(如遞減共有權)加按物業,過去所獲得的稅務待遇比傳統貸款差。為回應業界的聲音,當局對稅務法例進行了修訂,以消除這種差異。請參閱HM Treasury (2024)及Tax Adviser (2024)。
  26. Th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2007)及Clifford Chance (2010)。
  27. 存放在央行的存款以伊斯蘭債券為抵押品。請參閱Bank of England (2020)。
  28. 英國另與阿聯酋、印尼及巴基斯坦簽訂了投資方面的經濟合作協議。
  29. The Worldfolio (2015a、2015b)。
  30. Reuters (2014)。
  31. TheCityUK (2022)。
  32. Global Finance (2024)。
  33. FTSE Russell (2024)。
  34. Fitch Ratings (2024b)。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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