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0/01-26(1)

立法會

議程

2001年5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僱員補償援助(承保人無力償債公告)規例》85/2001
2.《2001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規例》86/2001
3.《2001年會社(房產安全)(豁免)(修訂)令》87/2001
4.《2001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水域的封閉)公告》88/2001
5.《2001年儲稅券(利率)(第5號)公告》89/2001
6.《〈2001年教育(修訂)條例〉(2001年第8號) 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90/2001
7.《〈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2001年第5號)2001年 (生效日期)公告》91/2001
8.《〈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92/2001

其他文件

《更生中心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陳智思議員問:

本年2月20日,終審法院就一宗致命工業意外個案裁定:即使死者生前並未建立儲蓄的習慣,法庭亦可在假設死者沒有因該宗意外死亡的情況下,就其在未來日子可能積聚的財富作出估計,並以此釐定死者遺屬在此方面可得的補償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研究:

    (一)該判例對僱員傷亡補償機制的影響;及

    (二)該判例會否加重僱員補償援助基金日後的財政壓力;若會,當局有何解決辦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2. 劉皇發議員問:

據報,青洲英坭有限公司正與香港科技大學合作進行研究,在該公司位於屯門的廠房內焚燒垃圾,藉以生產製造水泥的原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該項研究是否已事先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若然,該等部門批准進行該項研究的理據為何;若否,當局如何跟進此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3. 周梁淑怡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去年有沒有發現主要以遊客為對象的扒竊集團或人士;有何特別措施防止這類人士進行損害旅遊業的活動,以及該等措施的成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4. 譚耀宗議員問:

關於監管經營哥爾夫球練習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獲地政總署以短期租約或短期豁免書批准經營的哥爾夫球練習場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曾否對未經許可的場地採取行動;

    (二)當局就哥爾夫球練習場的安全網、圍欄、警告牌及看守員人數等安全措施的具體規定為何;過去3年,有關部門巡查該等場地的次數為何,以及有否對違反安全規定的經營者施加處罰;及

    (三)有何措施防止哥爾夫球從練習場飛出,危害附近居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規劃地政局局長

5. 羅致光議員問:

在1999至2000年度,全港3間婦女庇護中心(分別為和諧之家、維安中心及恬寧居)的平均入住率為百分之九十,而在去年4月至本年1月期間,因額滿而未能即時入住和諧之家的個案有263宗。鑒於庇護中心服務供不應求,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檢討市民對庇護中心服務的需求並考慮增設庇護中心;若會,實施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6. 何俊仁議員問:

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向被拖欠工資、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以下簡稱"薪酬")的僱員給予支援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勞工處處長(以下簡稱"處長")有否就尚未有針對僱主提出破產或清盤呈請的個案,行使其酌情決定權,從基金中支付特惠款項予被拖欠薪酬的僱員;若有,個案數目為何;

    (二)過去3年,法律援助處接獲多少宗法律援助申請個案是關於被拖欠薪酬的僱員提出針對其僱主的清盤呈請,以方便處長行使權力,從基金中支付特惠款項給他們;及在該等個案當中,有多少宗因申請人未能通過經濟審查而遭拒絕;及

    (三)會否考慮擴大基金的應用範圍至包括協助被拖欠薪酬的僱員提出針對其僱主的清盤呈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7. 朱幼麟議員問:

據悉,越來越多青少年喜歡到提供上網設施的網際咖啡屋("網屋")消遣,而部分網屋所提供的電腦遊戲帶有暴力意識。就監管網屋所提供的服務及其處所的消防安全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估計現時網屋的數目為何;

    (二)網屋在提供電腦遊戲或互聯網遊戲時須領有甚麼牌照及受到甚麼監管;

    (三)當局有否定期查察網屋有否遵守消防安全等規定;及

    (四)當局將會何時加強監管網屋所提供的服務,以及在此之前,如何提醒青少年在網屋消遣時需注意的事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8. 余若薇議員問:

關於政府部門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生效以來向外披露市民的個人資料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入境事務處在甚麼情況下曾向其他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披露其管有的市民個人資料;請按不同情況列出該等部門及機構的名稱、披露次數和涉及的市民數目;及

    (二)會否全面檢討政府部門現時根據上述條例的豁免條款向其他部門及機構披露其管有的市民的個人資料的做法,並採取措施提高披露個人資料的透明度,例如設立公眾監察渠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9. 劉炳章議員問:

於本年10月展開的治理深圳河計劃第III期工程將會由深圳市政府負責施工,而有關費用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平均分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有關招標章程會否訂明本港公司及內地公司均有同等機會承投該項工程合約;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特區政府會否參與甄選工程承辦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10.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由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民航運輸協會分別成立的兩個專責小組,現正就針對航機上行為粗野或破壞秩序的乘客及犯罪行為的措施進行多項研究。其中一項建議是促請各國實施法例,對付在其司法管轄範圍內着陸的所有航機上的犯罪行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是否知悉上述研究的進展情況、結果及完成日期;及

    (二)會否修訂《1995年飛航(香港)令》;若會,有關的立法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1. 吳清輝議員問:

鑒於在內地居住、在港沒有住址並每天來港上班或上學的香港居民均不被納入人口普查的範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現時透過何種方法進行調查,收集這些人口的家庭及經濟狀況資料;及

    (二)有否計劃與內地有關部門合作進行調查,收集這些資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12. 陳婉嫻議員問:

關於部分地區的居民因未獲供應海水而需使用淡水沖廁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沒有沖廁海水供應的詳細地區分布,以及每日用於沖廁的淡水總量;

    (二)現時需使用淡水沖廁的家庭數目,以及每個家庭平均每月繳付的沖廁淡水費用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計劃為所有地區供應沖廁海水;若有計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13. 梁富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自回歸以來,來自內地、印度、巴基斯坦及尼泊爾,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獲發"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的最新數目分別為何,並按他們的教育程度列出分項數字;以及當局如何協助他們就業及接受教育?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4. 李鳳英議員問:

《僱傭條例》(第57章)訂有條文保障僱員不會因為參加職工會而受到歧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當局接獲多少宗涉及僱主歧視參加職工會的僱員的投訴;當局就當中多少宗個案向有關僱主提出檢控,以及有多少宗個案被成功檢控;若沒有被成功檢控的個案,原因為何;及

    (二)舉證困難是否該等個案定罪率偏低的原因之一;若然,當局會否建議修訂法例,以加強保障僱員不會因參加職工會而受到歧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5. 李家祥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計劃在本財政年度內一次過撥款5,000萬元,以提供資助給傷殘運動員,以及協助已退役的運動員就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哪個部門或委員會負責管理該筆款項;

    (二)申請人的資格及審批申請的準則;及

    (三)當局會否因而削減現時為傷殘運動員提供的資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6. 許長青議員問:

關於中小型企業購買電腦軟件的開支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估計中小型企業每年用於購買正版電腦軟件的開支佔它們全年的經營成本的平均百分比;及

    (二)有否採取措施推動軟件銷售商降低軟件價格和協助本地軟件開發商發展較廉價的中文軟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7.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替路政署進行斜坡工程的一個承建商的工人被指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第358章),將污水傾倒入粉嶺鶴藪丹山河內,引致河中大量魚類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環境保護署:

    (一)在接獲有關舉報後有否派員到場搜集有人非法傾倒污水的證據;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曾如何跟進該宗事件,以及有何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及

    (三)有何措施恢復該處的生態環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8. 梁耀忠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推行"體恤安置計劃",以協助有特別房屋需要的人士或家庭。關於社署執行該計劃的情況及房屋署("房署")處理不被納入該計劃的個案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社署現時根據甚麼準則,以評定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獲得體恤安置;該署有否定期檢討該等準則及該計劃的運作情況為何;

    (二)過去3年,社署每年向房署作出多少次建議,編配公共租住屋邨("公屋")單位予體恤安置申請人;若作出該等建議的數目低於有關年度的限額,原因為何;及

    (三)就一些公屋住戶要求調遷或分戶的個案,社署在甚麼情況下不使用體恤安置計劃的名額,而只建議房署酌情考慮;房署如何處理該等個案、不批准部分個案的原因、以及會否檢討該政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9. 張文光議員問:

由於政府連續6年削減大學撥款,大學為節省開支,相繼推出裁員和減薪等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各間大學:

    (i)分別採取了哪些旨在節省開支的人事管理措施;

    (ii)有否在實施該等措施前諮詢校內職員;若有,諮詢過程及結果為何;

    (iii)有否設立離職人數和開支上限;及

    (iv)在過去的兩個3年期接獲多少宗涉及裁員或減薪的投訴;該等投訴的處理結果為何;政府當局會否設立中央申訴機制處理該等投訴;及

    (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有否向大學提供推行各項離職或裁員計劃的所需經費;若有,教資會在今個3年期和下個3年期撥給各大學的款項金額分別為何,以及教資會根據哪些準則決定有關撥款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20. 單仲偕議員問:

關於在本年1月19日全面展開"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計劃的互聯網網站迄今的瀏覽人次;及

    (二)當局至今透過該計劃提供的各項公共服務的次數分別為何;該等數字與當局預期的數字的比較;若較預期的為低,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1年版權(暫停實施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1年版權(暫停實施修訂)條例草案》 : 工商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更生中心條例草案》 : 保安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興建科技產業加工區

呂明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各國爭相發展高科技及高增值工業,以鞏固經濟基礎及提高競爭力,本會促請政府撥地興建科技產業加工區,藉以重振本地製造業、促進出口及創造就業機會,從而帶動本地經濟發展。

出席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2. 對臨終病人的處理

勞永樂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對臨終病人的處理,在世界各地引起很大爭議,而目前已有國家立法將安樂死非刑事化,並加以規管,亦有些地方已經立法,全面禁止執行安樂死,本會促請政府關注本港對臨終病人的處理情況,並研究是否需要設立規管機制。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