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0年11月20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立法會CB(2)239/00-01號文件--2000年10月14日會議的紀要(已於2000年11月13日隨立法會CB(2)240/00-01號文件發出)

II.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文件

立法會CB(2)206/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當中說明向上訴法庭提出涉及居留權訴訟的上訴個案數目

III.2000年12月18日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立法會CB(2)270/00-01(01)號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270/00-01(02)號文件--跟進行動一覽表(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270/00-01(03)號文件--政府當局就"加強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提供的文件(隨文附上)

IV.《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若干條文對行政長官的適用問題
(下午2時40分至3時40分)

立法會CB(2)288/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容後奉上)

內部討論

V.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制發展--問責制度
(下午3時40分以後)

立法會CB(2)270/00-01(04)號文件--政府當局2000年11月10日的來函,內容講述政制事務局局長在2000年10月14日事務委員會會議後向傳媒發表的言論(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270/00-01(05)號文件--政府當局2000年11月10日有關主要官員問責制度的來函(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270/00-01(06)號文件--行政長官2000年施政報告有關部分的摘錄(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280/00-01號文件--2000年10月26日至11月16日期間報章的有關報道(已於2000年11月17日發出)

VI.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