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1/02-10

立法會
議程

2001年12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01年扣押入息令(修訂)規則》260/2001


其他文件

1. 第37號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一年度報告及帳目
(由衞生福利局局長提交)

2. 第38號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報告
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3. 第39號葛量洪獎學基金
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 第40號麥理浩爵士信託基金受託人報告書
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5. 第41號平等機會委員會
2000/01年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麥國風議員問:

為解決露宿者人數上升的問題,當局在本年4月撥款873萬元予3間非政府機構,以推行一項為期3年的工作計劃,向露宿者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深宵外展探訪、提供應急現金、臨時宿位、就業指導及安排工作等。然而,露宿者人數由4月底的1 203人持續上升至9月底的1 305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服務開辦至今的運作情況及成效為何;

    (二)有否研究露宿者人數在上述服務推行後的半年內不減反增的原因,以及當局有何相應措施;當局會否考慮增撥更多資源,務求將露宿者人數減至最低;及

    (三)上述露宿者中,精神病患者的人數為何,以及當局向他們提供何種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2. 葉國謙議員問:


據悉,有涉及多宗交通意外的汽車車主遭保險公司拒絕提供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亦有的士商人投訴有財務公司在批出的士牌照及汽車的按揭貸款時,規定他們須向與該等財務公司有業務聯繫的保險公司購買汽車保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保險公司在甚麼情況下可拒絕第三者風險的投保申請,以及保險業監理處(簡稱"保監處")有否就此向保險公司發出指引;

    (二)哪個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負責監察保險公司的收費水平,以及監察工作的詳情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保險公司與財務公司的聯繫會否造成保險市場出現不公平競爭;若評估結果顯示有此種情況,保監處會否及如何處理此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3. 田北俊議員問:


鑒於有很多社會人士批評公務員的薪津和附帶福利遠較私營機構相若職級的僱員為高,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全面比較公務員與私營機構相若職級僱員的薪津和附帶福利;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4. 劉皇發議員問:


據悉,目前內地學者向內地有關部門,申請來港進行學術研究或講學的手續頗為繁複及需時甚久,而有部分學者在訂定的講學日期前數天才獲得批准來港,致使本港有關機構在安排方面遇到不少困難。為便利本港與內地學術界的交流與溝通,政府會否考慮與中央人民政府商討簡化有關申請手續及縮短審批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5. 涂謹申議員問:


據報,當局上月加強對付在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門外靜坐進行和平請願活動的本港法輪功學員。當局除強行取走他們的橫額及展板外,更派遣警員到中聯辦毗鄰的一幢樓宇逐戶拍門及截停附近途人,詢問他們有否受到請願活動滋擾,以及會否作出投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評估:
    (一)警方以逐戶及截停途人詢問的方式處理此事,是否浪費警力及擾民;

    (二)警方的處理方式是否蓄意挑起市民對法輪功學員的不滿和仇恨情緒;及

    (三)當局強行取走和平請願人士的橫額及展板,有否違反《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利的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6. 譚耀宗議員問:


關於為弱智人士提供住宿服務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弱智人士的總數,以及其中50至59歲及60歲或以上人士分別的數目;

    (二)有否計劃提供足夠的弱智長者安老宿位;及

    (三)按現時規定,居住在宿舍的弱智人士在屆滿60歲後是否須要遷出;若然,該等人士遷出後有甚麼居住安排,以及當局會否考慮取消須遷出的規定,以避免他們需要重新適應新環境;若不會取消,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7. 陳國強議員問:


關於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濫收費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及本年至今,勞工處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濫收費用的投訴,以及按求職者獲委聘工作的行業列出分項數字;

    (二)本年至今勞工處接獲的該等投訴所涉及的收費總額及平均數、當中的最高收費,以及按收費佔求職者就業後首月工資的百分比(以10%為一組別)列出該等投訴的分項數字;及

    (三)勞工處所知悉的職業介紹所藉以濫收費用的新手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8. 李家祥議員問:


本年5月23日,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在回覆本人提出的質詢時表示,電訊管理局正協調6間流動電話網絡服務營辦商("營辦商")共同建立一個支援跨網短訊服務的新系統,並預期該系統於本年7月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各營辦商至今仍未能提供跨網短訊服務;

    (二)截至上月底,哪些亞洲國家和地區的營辦商已經推出該項服務;

    (三)解決有關網絡技術問題的費用是由政府支付還是由各營辦商分擔;

    (四)建立該系統的費用對流動電話服務費的影響為何;及

    (五)為何當局沒有採取措施,使營辦商在建立流動電話網絡初期即可提供該項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9. 李卓人議員問:


目前,3個堆填區及8個廢物轉運站均由私人承辦商設計、建造及營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承辦商名稱及營運合約的訂明及尚餘年期;

    (二)每個承辦商向當局收取的設計及建造有關設施的費用分別為何,以及以何基準計算向當局收取的廢物處理費用;各份營運合約有否訂明最低廢物處理量及當局須支付的最低處理費;若有,具體內容為何;及

    (三)去年,每個承辦商處理的廢物量、向當局收取的費用總額,以及平均處理每噸廢物的費用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0. 楊孝華議員問:
(譯文)

在11月6日,機場快綫列車服務因電力故障而中斷超過3小時,對大批乘客(包括一些原定乘搭航機離港的外地遊客)造成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機場快綫自1998年投入服務以來,曾發生多少次服務中斷的事故,以及每次事故有多少名乘客受影響;

    (二)機場快綫服務多次中斷引致多少名乘客錯過離境航班、其中有多少名為外地遊客,以及引致延遲起飛的離港航機數目為何;及

    (三)地鐵有限公司有何補救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及盡量減少對乘客造成的不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1. 朱幼麟議員問:


據報,美國環球片場的負責人最近與上海市政府達成初步協議,在上海興建環球片場主題公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行政長官曾於1999年11月4日表示,環球片場有興趣在本港設立主題公園,當局於過去兩年有否爭取在香港設立環球片場主題公園;若有,詳情為何;

    (二)是否知悉環球片場何以選擇在上海而不在香港設立主題公園;及

    (三)有否評估該主題公園在上海設立後對香港旅遊業會帶來甚麼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12.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建造業人士違反環境保護法例的個案數目是否有下降趨勢;及

    (二)當局會否向建造業人士提供意見及協助,以解決一直妨礙他們遵守環境保護法例的技術及管理問題,而非側重於執行法例;若然,有關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3. 楊耀忠議員問:


關於私營學校突然倒閉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本年10月突然倒閉的加拿大海外國際書院的學生的家長,可以透過甚麼途徑追討已預繳的學費;以及當局有否調查財政困難是否該書院倒閉的真正原因;及

    (二)為保障學生利益,當局將採取何種措施,避免再次發生有私營學校因財政困難而在學年中途倒閉的情況,例如會否要求有關辦學團體提交可靠的財務擔保,例如銀行擔保?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4. 陳偉業議員問:


據悉,有私人發展商在新界鄉郊地區進行地產發展計劃時,把在有關土地上多年來供附近居民使用的行人通道封閉,該等居民因而無法出入其居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當局接獲多少宗關於土地發展計劃影響居民出入的投訴,以及每宗投訴經當局處理後的結果為何;

    (二)當局在審批新界鄉郊土地的發展計劃時,有否考慮附近居民的出入通道問題,以及有關發展計劃對他們的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影響;及

    (三)當局以何準則審批新界鄉郊土地的發展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5. 何秀蘭議員問:


環境食物局在本年2月底就"基因改造食物的標籤"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另外,該局在10月發表的施政方針中表示仍在"考慮蒐集所得的意見",尚未就此方面的方針作出定案。就本港實施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的事宜,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諮詢結果是否顯示大多數市民贊成實施強制性標籤制度,以及把食物須加上標籤的最低基因改造成份定於1%;

    (二)當局在諮詢期結束超過6個月仍未就此方面的方針作出定案的原因為何;

    (三)當局以何準則評估公眾的意見,以及每項準則所佔的比重為何;

    (四)甚麼職級的政府官員負責評估及分析公眾意見、他們至今舉行了多少次會議、其他有關工作的詳情,以及至今有何結論;

    (五)會否實施強制性標籤制度;若會,實施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鑒於國務院已於本年5月23日公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而該條例訂明"國家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行標識制度",以及"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不按照規定標識的,重新標識後方可入境",當局有否評估該條例對香港進出口的影響,以及當局就本港實施標籤制度的事宜作出決定時,會否把內地已實施強制性標籤制度的事實列作重要考慮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6. 梁耀忠議員問:


自去年10月起,食物環境衞生署在多個公共地方放置了可循環再造廢物的分類回收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等回收箱平均每日收集每類廢物的數量為何;

    (二)每類廢物的處理程序為何;及

    (三)有何具體措施確保已分類的廢物最終會被循環再造;若沒有措施,當局如何評估該等回收箱在保護環境方面的成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7. 何鍾泰議員問:


關於發展邊境禁區及其鄰近土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邊境禁區內的土地總面積為何,與屬於深圳市範圍的邊境禁區土地面積如何比較;

    (二)有否計劃縮小邊境禁區的範圍,以撥出土地作工業、商業或住宅用途;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現時鄰近邊境禁區的香港土地的主要用途為何;當局有否就該等土地制訂發展及基建計劃;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8. 蔡素玉議員問:


東區區議會轄下康樂及文化事務委員會於2000年9月21日通過一項議案,強烈要求當局在一幅已規劃為愛秩序灣休憩用地的土地上興建市鎮公園。關於該幅土地的用途,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否接獲發展該幅土地作其他用途(例如冰上活動場館)的申請;若有,申請的詳情及當局的決定為何;若當局決定批准其中任何申請,有關的土地租約屬於長期租約抑或短期租約;

    (二)會否按照上述委員會決議的要求,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市鎮公園;若否,當局會如何滿足居民對休憩用地的需求;及

    (三)該幅土地的長遠規劃用途為何,而相關工程將於何時展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單仲偕議員問:


《輻射條例》(第303章)規定,除獲得豁免外,任何人使用放射性物質,包括在樓宇內裝置供緊急情況時用作指示出口及逃生方向的氚氣自身發光牌,均須取得牌照。由於《輻射條例》對特區政府不具約束力,在政府建築物內使用該類發光牌不受規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當局對於規管在政府及私人建築物使用該類發光牌有不同的做法;

    (二)有否研究該類發光牌對在有關樓宇內居住或工作的人士的健康有何影響;若有,結果為何;及

    (三)鑒於該類發光牌的輻射水平極低,以及加拿大、英國及美國均沒有規定使用者須取得牌照,當局會否考慮取消該規定;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20. 羅致光議員問:


關於青少年(包括中、小學學生)參與文化藝術活動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12個月:
    (一)在政府部門轄下場館舉行的每類"文化表演項目"(包括音樂、舞蹈、跨媒體、戲劇及中國戲曲)及"文娛節目"所售出的學生優惠門券的數目,以及其佔售出的門券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到政府部門管理的各個博物館參觀的中、小學學生的人次及其佔總參觀人次的百分比為何;及

    (三)21歲或以下人士使用公共圖書館借書服務的人次,並按借書人的性別及年齡組別列出分類數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議案,修訂於2001年11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1年第233號法律公告)
    (議案內容載於附件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2. 張文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1年11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選舉開支最高限額(行政長官選舉)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1年第232號 法律公告)修訂,在第2條中,廢除"$9,500,000"而代以"$4,000,000"。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3. 檢討法定機構及金融管理局的薪酬調整機制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4. 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檢討金融管理局及包括九廣鐵路公司、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及機場管理局的法定機構現時調整高級行政人員薪酬及附帶福利的機制,並考慮引進下列措施,以改善該等機構運用公帑的模式,以及提高問責性:

    (一)檢討委派決策局局長出任該等機構董事局成員以進行監察的成效;

    (二)參考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為該等機構制訂清晰、明確、具透明度並為公眾接受的薪酬調整機制;

    (三)由審計署署長監察該等機構,以加強其運作的問責性;及

    (四)規定該等機構的管理階層須定期向立法會匯報。

    就何俊仁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張文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檢討金融管理局及"之後刪除"包括九廣鐵路公司、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及機場管理局的";及在"法定"之後加上"的公營"。

    (ii)劉江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一)"之後刪除"檢討委派決策局局長出任該等機構董事局成員以進行監察的成效",並以"確保獲委派出任該等機構董事局成員的決策局局長有效地履行監察職能,並向立法會交代"代替;在"(二)"之後刪除"參考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在"具透明度並為公眾接受的薪酬"之後加上"及附帶福利";及在"(四) 規定"之後刪除"該等機構的管理階層須定期向立法會匯報",並以"立法會轄下的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均可要求該等機構的主席及行政總裁出席會議,回答議員的問題"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5. 檢討政府的投標制度

    石禮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6. (譯文)

    鑒於屢次發生公共工程在建造方面未符標準的事件,本會促請政府檢討和改善所有政府合約的投標制度,特別是價低者得的投標甄選準則,從而確保政府承建商的工程質素。

    出席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