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2年2月1日舉行的第十四次會議

議 程

I.通過2002年1月25日第十三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014/01-02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i) 《2002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49/01-02號文件)

(ii)《2002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50/01-02號文件)

(b) 2002年1月25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53/01-02號文件)

IV.將於2002年2月6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b) 請求給予特別許可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請求立法會給予特別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律政司司長提出的請求已載列於2002年1月29日發出的立法會CB(3)370/01-02號文件內。)

V.法案委員會及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報告

(a) 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1018/01-02號文件)

(b) 《2001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1)949/01-02號文件)

VI.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