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五次會議

日 期:2004年6月8日(星期五)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會商

  2. (下午2時30分至4時11分)

    - 就條例草案及規則擬稿提出的擬議修訂

    -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過往各會議提出的問題所作回應

    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

    立法會CB(3)471/03-04號文件
    (於2004年3月12日發出)

    -條例草案

    立法會CB(1)2078/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7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出已標明的修訂事項

    立法會CB(1)2078/03-04(02)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6月7日發出,中文本於會議席上提交)

    -政府當局就《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提出已標明的修訂事項

    立法會CB(1)2032/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3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標明有關條文出處的《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文本(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20/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2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擬稿(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LS52/03-04號文件
    (於2004年4月14日發出)

    -有關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附政府當局與法律事務部之間的來往函件)

    立法會CB(1)1898/03-04號文件
    (於2004年5月27日發出)

    -秘書處擬備有關《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1)1945/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5月27日發出)

    -《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新條文(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194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5月27日發出)

    -《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1980/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條例草案工作稿(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1996/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下主要詞彙的定義一覽表(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20/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6月2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2提供的澳洲《2003年海事交通保安法令》節錄部分(只備英文本)

    (政府當局於2004年3月24日向議員發出)

    -《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例》的初步擬稿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1)2015/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經認可的保安組織一覽表(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1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與《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有關的《1988年議定書》(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15/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在香港遵從《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所訂規定的港口設施一覽表(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20/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2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2004年5月28日會議上提出的問題所作回應(英文本,中文本容後奉上)

    立法會CB(1)2032/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3日發出)

    -將國際公約本地化並成為本土商船法例的例子(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5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7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2004年5月28日會議所提出對審議條例草案的迫切性的關注及向業界進行諮詢的結果所作的回應(英文本、中文本容後奉上)

    立法會CB(1)2055/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6月7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出的已標明的修訂事項(截至2004年6月4日)(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57/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4日發出)

    -條例草案第6(2)(j)條所列根據《公約》第XI-2章或《規則》行使的權力(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57/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4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條例草案第13(5)(b)條所提述罔顧實情的類似先例的詳情,分別為《猫狗條例》(第167章)第8條、《民航(保險)令》(第448F章)第14條及《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第537K章)第3J條

    立法會CB(1)2095/03-04(02)號文件
    (於會議席上提交)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過往各會議提出的問題所作回應(英文本,中文本容後奉上)

    政府當局與法律事務部之間的來往函件

    立法會CB(1)1980/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4年5月2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1980/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4年5月27日就助理法律顧問2004年5月20日的函件作出的回覆(英文本,中文本容後奉上)

    立法會CB(1)2055/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7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4年6月3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當中標明對《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擬稿的意見(只備英文本)

  3.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