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3/04-7

立法會

議程


2003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03年退休金利益條例(設定職位)(修訂)令》244/2003

其他文件

1. 第22號 ─尤德爵士紀念基金信託委員會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的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 第23號 ─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
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經審計會計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田北俊議員問:(譯文)

政府表示會將整項佔地40公頃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招標批予單一發展商興建及營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否評估該項目的規模會否令有能力參與競投的發展商數目寥寥可數,以致限制政府在甄選投標者時的選擇、投標價不理想,以及在與中標者商談細節時處於不利位置;為何不考慮分拆該項目並分別招標,或者只將有關商業用地招標出售,然後把有關收益用作發展文娛設施;

    (二)鑒於有文化藝術界人士擔心把文娛藝術區交由以商業利益為先的發展商負責,最終或會令文娛藝術區變得名不副實,當局有否計劃重新諮詢這些界別的人士對發展模式的意見;若會,請告知諮詢的詳情;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當局有何措施監察該項目的興建及長期營運不會偏離原訂目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2.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在曼谷舉行的第十一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非正式首腦會議,國家主席於2003年10月20日表示,中國政府將於本年11月起正式推行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容許參加此計劃的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的商務旅客前往中國內地時無須簽證,只須辦理簡化的出入境檢查手續。現時,只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才可申領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持有身份證(不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身份證)及有效國民護照的香港居民,可否藉此計劃進出內地公幹;及

    (二)如持有香港身份證及有效國民護照的香港居民不能在此項計劃下受惠,政府當局是否知悉,內地有關當局會否推出類似計劃,以便這些香港居民往來香港及內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羅致光議員問:


據報,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剛辭職的主席的委任程序和聘用條件,以至最近解僱原定於本月履新的候任行動科總監的事件,已引起社會輿論及公眾人士質疑平機會的獨立性和公信力。此外,根據聯合國認可的《關於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和職責的原則》(簡稱"《巴黎原則》"),處理有關人權事務的機構應獨立自主,不受政府干預,擁有盡可能廣泛的職權和足夠的資金履行其職責,以及成員應多元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當局在委任平機會的主席及成員時,有否依照和貫徹《巴黎原則》的規定;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

    (二)會否效法其他國家訂立守則,規定處理人權事務的法定機構在運作時須具有足夠的透明度、公正性及問責性;及

    (三)有否計劃採取措施,保障平機會的聲譽及挽回公眾對平機會的信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4. 劉漢銓議員問:


據報,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發展債券市場,而國家為本年向全球發行的10億美元及5億歐元外幣國債所進行的國際巡迴推介,亦以香港作為首個推介地點。國家財政部副部長本年10月更親臨香港與本地官員及逾200基金經理會面,進行推介。這批國債並會在香港交易所作場外掛牌。此外,市場在低息環境下對債券的需求亦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簡化債券發行手續所做工作的進展情況;當局有否計劃推出措施以加強這方面的工作;若有,詳情是甚麼;

    (二)有甚麼優惠及相關措施吸引本地及海外機構和企業在港發行債券;及

    (三)有否計劃或措施將香港發展為中國外幣國債和內地企業發行外匯債券的中心;若有,詳情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懲教署職員與囚犯的比率以及該比率與5年前的比率如何比較;

    (二)懲教署上個財政年度的監獄開支細項,包括員工薪酬、設施和設備、為囚犯提供醫療服務等項目的開支,以及該年度囚禁一名男犯人和一名女犯人的每日平均開支;及

    (三)囚禁犯人的總開支在過去5年有否增加;若有,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6. 陳偉業議員問:


據悉,政府在進行工務工程時,在有關人士提出該項工程會對其鄉村風水構成不良影響時,當局或會向有關人士支付躉符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支付的躉符費總額,當中經政府工程承辦商支付的金額,並請列出每宗個案的工程名稱、當局支付躉符費的理由、金額,以及受款人的姓名;

    (二)有何措施確保公務人員按照既定準則批出躉符費;及

    (三)有何措施監管政府工程承辦商確實把躉符費全數交給受款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7. 劉健儀議員問:


酒後駕駛法例在作出修訂後,血液中含酒精濃度的法定限度已由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收緊至50毫克,而該項修訂已於1999年10月1日生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在每年的交通意外當中,涉及酒後駕駛的數目及百分比;及

    (二)有否評估收緊酒後駕駛法例是否有助減少交通意外;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8. 丁午壽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香港海關將如何調配人手,以應付為實施"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而須進行的核查產地來源及巡廠等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9. 梁劉柔芬議員問:


本人於本年7月3日立法會會議的議案辯論中,曾促請政府盡快設立邊境工業區,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當時回應表示,他和特區政府的同事會認真作進一步研究。據報,近日有工商界人士向行政長官提出設立邊境工業特區的建議,行政長官於本年 10月19日向傳媒公開表示會以新思維去認真研究該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當局及公營機構迄今有否就邊境土地的使用或發展進行研究或評估;若有,這些研究或評估的時間表及進展情況;若研究或評估已經完成,結果為何;若沒有進行研究或評估,原因為何;

    (二)第(一)項所指的研究或評估已否涵蓋行政長官所指的研究;若否,行政長官所指研究的詳情及由哪個部門負責,以及研究結果將於何時公布;當局會否考慮成立一個跨部門小組負責統籌有關研究;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在進行(一)及(二)項所指的研究或評估時,有否考慮本地及海外投資者、廣東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等有關人士及機構的意見;若有,當局如何收集及評估他們的意見;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0. 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過去3年:
    (一)香港貿易發展局有否聘用私營機構進行研究;若有,請詳列所聘用的機構名稱、每項研究的名稱、所需時間及費用,以及有關費用佔該局每年營運經費的百分比;

    (二)該局每年舉辦的展覽會數目與同年本地私營展覽會數目如何比較;

    (三)該局決定是否舉辦展覽會的準則或評估機制;其中是否包括私營機構有否籌辦同類展覽會;及

    (四)該局舉辦的展覽會當中,有多少個的主題和對象與同年由私營機構舉辦的展覽會類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1. 劉慧卿議員問:


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或司法人員如再度受聘擔任公職,或受聘於補助機構服務,當局通常在其擔任有關職務期間暫停發放他們每月的退休金。然而,行政長官可行使酌情權,容許他們在有關期間繼續領取退休金。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在決定是否行使酌情權前通常會考慮的因素;

    (二)過去3年,行政長官行使酌情權的個案數目、每宗個案涉及的退休人員姓名、其擔任的公職/職位及獲批准繼續領取退休金的原因;及

    (三)鑒於有評論指有關人員在擔任有關職務期間繼續領取退休金屬於收取雙重福利及濫用公帑,當局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以取消或收緊關於行政長官行使酌情權的條文;若會,提出修訂的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2. 麥國風議員問: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正制訂一份藥物名單,並計劃要求公立醫院的醫生一律根據該份名單處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醫管局:
    (一)制訂該份名單的原因及過程,以及該份名單的內容;

    (二)落實採用該份名單的時間表;

    (三)決定將藥物納入該份名單所根據的準則;

    (四)會否制訂指引,讓醫生應病人要求處方該份名單以外的藥物;若會,有關指引的詳情;及

    (五)有否評估採用該份名單後,醫管局的藥物開支會否減少;若會,減少的原因以及幅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3. 吳亮星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廣東省當局有否禁止持有其簽發的《港澳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牌證")的人士私下轉讓牌證;若然,內地有關當局有否就如何遏止有關違規轉讓與香港特區政府商討或展開合作;若有商討或進行合作,結果為何;及

    (二)當局有否接獲市民對廣東省當局簽發牌證的程序、申請資格以及發證數量是否滿足兩地經貿交往需要等問題表達意見;若有,有否向廣東省當局反映該等意見及所得的反應;若否,當局會否主動研究有關問題並向廣東省當局表達意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4. 李華明議員問:


政府於本年6月招標出售5幅油站用地,並取消油站投標者須持有特別進口牌照或燃油供應合約的規定;有意進入零售市場的新經營者因而可選擇向其他油公司買油,或把貯油設施設於境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多少間中標公司曾表示會在境外設置貯油設施,以及估計這些公司來年貯存在境外但供應本港使用的燃油數量;

    (二)有否評估燃油零售市場的競爭會否因是次招標的結果而較以往激烈;若有,評估的結果;

    (三)鑒於油公司可把貯油設施設於境外,當局有何措施確保本港燃油儲備量足夠維持30天使用;及

    (四)政府與油公司是否訂有協議,訂明油公司須貯存足以應付本港需求的燃油數量;若然,協議的詳細內容?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5. 楊孝華議員問:


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大股東於本年6月收購城巴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並表示擬委託獨立的專業顧問,檢討該兩間專營巴士公司合作的可行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該兩間巴士公司合作所節省的開支會否提供巴士車費下調的空間;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有否接獲該兩間巴士公司提出重組巴士路線的建議,以及會否要求該兩間公司把各自的巴士路線延展至現時只由對方公司提供服務的地區,以及聯合推出巴士轉乘優惠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2003年版權(修訂)條例》將於本年11月28日起實施。根據該條例,平行進口載有電腦程式的物品及進口後處理這些物品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將予免除,但有數類指明物品則屬例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實施該條例:
    (一)會否加強打擊盜版活動,以防止有人借機以盜版貨品偽冒平行進口物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工作,例如教導消費者分辨載有電腦程式的物品是平行進口抑或盜版;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7. 蔡素玉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非華裔人士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中多少人的申請獲得批准,以及獲批准人士的原本國籍和提出申請時的居港年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8. 劉江華議員問:


上月26日深宵時分,一輛行駛中公共小巴的司機及乘客遭兩名假扮乘客的匪徒行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資料顯示該兩名匪徒可能是內地人士;若然,當局有否與內地有關當局加強交換情報,以打擊這類跨境罪行;及

    (二)有何措施協助小巴業界防範同類劫案再次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9.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一輛由貨櫃車改裝而成的開斗貨車在運送工字鐵途中,貨物滑出車斗,造成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涉及改裝貨車的交通意外共有多少宗;

    (二)現時有否法例規管改裝貨車;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現時有否向貨車司機發出運載貨物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會否考慮發出有關指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員議案
  1. 改善公共交通收費制度


  2.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就公共交通收費制度:

    (一)與各間專營巴士公司磋商如何改善現時的車費結構,並按車程距離釐定各條巴士路線的全程及分段收費水平,使車費結構趨於透明和合理,令每名乘客所付出的車費盡量公平;及

    (二)與各間公共交通機構研究發出通用於各機構的一日、一周和每月乘車證的可行性,以方便經常需要乘搭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的本地乘客及遊客,並同時減輕他們在交通費上的負擔。

就鄭家富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劉江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盡快與各公共交通機構磋商,全面調低收費一成,恢復學生車船半價優惠,以及鼓勵各交通機構合作提供更多聯營優惠,並";及在"(一) 與各間專營巴士公司磋商如何改善現時的車費結構,"之後刪除"並",並以"盡快修訂《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車費等級表,重新釐定現有收費指引,並在不加重長途乘客負擔的前提下,研究"代替。

就劉江華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恢復學生車船半價優惠,"之後刪除"以及";在"鼓勵各交通機構合作提供更多聯營優惠,"之後加上"以及盡快落實一套可加可減的公共交通票價調整程序和機制,";及在"盡快修訂《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車費等級表"之後加上"及表內的路線組別安排"。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 本會促請政府於本年年底發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改革綠皮書,以落實在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在2008年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並盡快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及當然議席,還政於民。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