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期:2005年6月2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

    政府當局動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於2005年3月3日隨立法會CB(3)418/04-05號文件傳閱的條例草案文本

    -政府當局建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擬稿(立法會CB(1) 1670/04-05(01)號文件)(英文本於2005年5月31日發出,中文本容後奉上)

    - 政府當局擬備的擬議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1)1692/04-05(01)號文件)(英文本於2005年6月1日發出)

    -條例草案的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1)1373/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6日發出)

  2.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30分以後)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載於附錄。)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5年6月1日

附錄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



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

檔號:G4/16/36C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05年3月2日發出)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44/04-05號文件
(於2005年4月6日隨立法會CB(1)1201/04-05號文件發出)

-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1)1372/04-05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6日發出)

- 秘書處就條例草案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1)140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7日發出)

- 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交的投影片資料

政府當局就先前會議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1)1545/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7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在條例草案下設立新的上訴機制的建議"提供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1)1545/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7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有關認可機構經理的法律責任的擬議修訂"提供的資料文件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LS70/04-05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5月23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6月1日隨立法會CB(1)1688/04-05號文件發出)

-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擬備有關"金融管理專員就認可機構不遵從《銀行業條例》條文的情況可行使的權力"的文件

接獲的意見書

立法會CB(1)1574/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8日發出)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1)1574/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8日發出)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1670/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5月31日發出)

- 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