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6年3月28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I.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0分)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條文
(由草案第22條開始)

立法會CB(3)769/04-05號文件
(已於2005年6月30日發出)

-條例草案

(已於2005年11月18日隨立法會CB(2)400/05-06號文件發出)

-已註明修訂標記的條例草案文本

先前討論的續議事項

立法會CB(2)1504/05-06(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對於法案委員會2006年1月12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及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擬稿

立法會CB(2)1504/05-06(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法律事務部於2006年3月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504/05-06(03)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於2006年3月7日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其他已發出的相關文件清單載於附錄)

II.下次會議日期
(上午10時20分至10時25分)

III.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議會事務部2
立法會秘書處
2006年3月23日

附錄

其他已發出的相關文件

有關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

檔號:HWF CR/1/V/3261/92 Pt.10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於2005年6月29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92/04-05號文件
(已於2005年7月7日隨立法會CB(2)2220/04-05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發出的報告

立法會CB(2)400/05-06(01)號文件
(已於2005年11月18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文件

法律事務部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400/05-06(02)號文件
(已於2005年11月18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於2005年8月26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400/05-06(04)號文件
(已於2005年11月18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於2005年11月1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400/05-06(03)號文件
(已於2005年11月18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於2005年8月26日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635/05-06(02)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於2005年11月17日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635/05-06(01)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現行專科牙醫過渡安排的文件

立法會CB(2)651/05-06(01)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向法庭上訴政策和機制的文件

立法會CB(2)834/05-06(01)號文件
(已於2006年1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對於法案委員會2005年12月13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接獲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635/05-06(03)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8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香港牙科醫學院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635/05-06(04)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8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政府醫生協會牙科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635/05-06(05)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8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2005年12月6日發出的函件

立法會CB(2)651/05-06(02)號文件
(已於2005年12月9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香港牙醫學會(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