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19

立法會

議程
2006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6年商船(限制船東責任)(利率)(修訂)令》 27/2006
2. 《2006年村代表選舉條例(修訂附表)令》 28/2006
3. 《2006年進出口條例(根據第42條指明終止日期) 公告》29/2006
4. 《2006年進出口(登記)規例(根據第15條指明 終止日期)公告》 30/2006
5.《2006年進出口(一般)規例(根據第6DAH條指明 終止日期)公告》 31/2006
6.《2006年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 (根據第26條指明終止日期)公告》32/2006


其他文件

1.第71號-消費者委員會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年報
(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提交)

2.第72號-香港演藝學院2004-2005年度年報及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3.第73號-截至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預算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摘要及總目收入分析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4.《〈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

5.《〈2005年收入(豁免離岸基金繳付利得稅)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田北俊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何俊仁議員問:


據報,上市公司盈科保險集團有限公司在去年11月公布,該公司截至去年9月底的首三季盈利約為1億500萬元,該公司在本年1月停牌,其後公布因沒有使用新會計準則,以致錯報盈利,實際盈利應為801萬元,較先前公布的款額大幅縮減九成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總共有多少宗個案涉及本港上市公司公布了錯誤或具誤導性的股價敏感資料,並在其後作出修正;當局就這些個案曾採取甚麼調查行動,以及有多少宗個案所涉的上市公司被監管機構處分或檢控;

    (二)有沒有評估上述個案對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和投資者利益的影響;若有,結果是甚麼;及

    (三)如何避免同類個案再次出現,會不會考慮修改相關法例以加強規管(例如加強罰則、訂立罰款制度及讓投資者可索償),以及訂立"投資者衍生訴訟權",讓小股東可代表上市公司,控告相關的公司管理層及失責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黃容根議員問:


據報,政府近月加快研究在香港實施中央屠宰家禽。關於中央屠宰家禽及對飼養、批發及零售活家禽行業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不是已放棄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設立家禽分區屠宰場的計劃;若然,原因是甚麼;若不是,為何在該分區屠宰場的試驗計劃得出結果前便研究實施中央屠宰家禽;

    (二)有沒有就全面取締銷售活家禽行業制訂時間表;若有,將在何時全面禁止出售活雞,以及有沒有就全面取締養雞場制訂時間表;及

    (三)當局曾表示只會在家禽的飼養場、批發市場及零售市場出現兩宗或以上禽流感個案後,才會強制取締整個行業,為何現時卻加快研究中央屠宰家禽的建議,以及會不會在決定應否實施中央屠宰前,先行評估實施的影響;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李柱銘議員問:


行政長官於上月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基本法》訂明立法機關有監察行政機關的職能,但他"希望監察不要'過晒界',變成政治掛帥,而不是實事求是"。當局於上月回答一項就這言論提出的質詢時,並沒有提供具體例子說明本會在監察政府運作時曾經越權和以政治掛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用"過晒界"一詞的具體含意是甚麼;及

    (二)有哪些具體事例顯示立法會在監察政府運作時有"過晒界"的行為,或超越《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職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4. 劉慧卿議員問:


上月9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行政長官於去年7月30日作出的《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與《基本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不一致,而《電訊條例》第33條亦與《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有關條文不一致。然而,法庭將上述判決暫緩6個月生效,以免在新法例訂立前出現法律真空。當局表示會加快訂立規管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新法例。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執法部門在去年分別進行了多少次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

    (二)有沒有計劃以白紙條例草案形式諮詢公眾;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有沒有評估在新法例訂立前,執法部門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的合法性會否再次受法律挑戰;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5. 陳鑑林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寮屋數目和居住人數;

    (二)有沒有計劃清拆全港寮屋;若有,清拆時間表的詳情;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有沒有計劃全面檢討現行的寮屋管理政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6. 譚香文議員問:


關於監管旅遊代理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行法例有沒有規定旅遊代理商必須購買責任保險;如有,規定的詳情;如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為免旅行代理商藉結業逃避支付賠償的責任,當局會不會規定遭法庭命令清盤的旅行代理商的持牌人在一段時期內不得出任持牌人;如會,規定的詳情;如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為提升旅遊業的服務質素,當局會不會規定旅行代理商的持牌人必須具備一定的管理和營運旅行社經驗,並須定期接受專業持續進修;如會,規定的詳情;如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7. 涂謹申議員問:


有荔枝角海麗邨的居民向本人投訴,指附近的西九龍廢物轉運站經常傳出惡臭。該轉運站的營辦商的一名員工向本人提供了一些照片,顯示轉運站內環境非常惡劣,但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卻指這只屬個別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環保署每年接獲多少宗有關廢物轉運站污染環境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字;在同一期間,每年完成調查多少宗投訴,當中多少宗證明屬實、又有多少宗不成立,以及當局判斷部分投訴不成立的理據;

    (二)環保署有否就如何避免污染環境向廢物轉運站營辦商發出指引,以及有何機制確保營辦商遵守這些指引;及

    (三)環保署以甚麼標準釐定轉運站污染環境的可接受水平;有否評估該等可接受水平與居民的可接受水平是否有重大差距,以及會否檢討該等標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8. 楊森議員問:


關於政府在2001年中就加強區議會角色和職能所提出措施的實施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各區議會分別就地區文康設施(例如室內運動場和泳池)的使用和管理及地區市政設施和服務提出的建議詳情,當中獲有關政府部門採納及遭拒絕的建議各有多少,以及遭拒絕的原因;

    (二)過去3年,各區政府部門邀請相關區議會就私營承辦商在區內提供的市政服務的表現和水平提供意見的次數,以及當局在考慮區議會的意見後,決定與其續約及不與其續約的承辦商數目各有多少;

    (三)各政策局在過去3年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當中,當局向區議會秘書處提供多少份摘要的電子複本,以供區議員參閱;

    (四)自本屆區議會議員任期開始以來,各政策局局長及政府部門首長分別與他們會面及出席區議會會議的次數各有多少;

    (五)現時的鄉郊小工程計劃督導委員會、市區小工程計劃督導委員會和18個地區小組當中,有多少個委員會/小組分別由區議會主席及區議會議員擔任主席;

    (六)現時全港18區內各地區的諮詢委員會成員數目、兼任該等委員會成員的區議會議員佔有關委員會成員數目的百分比,以及哪些委員會的主席由區議會議員擔任;及

    (七)鑒於當局曾在2001年向民政事務總署增撥1,200萬元,以加強對各區議會秘書處和該署工程組的支援,至今已動用的款項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9. 張超雄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社署")表示,已為面對危機的家庭設立24小時的緊急服務,如需要社工在辦公時間後執行外展服務,社署及負責接聽電話熱線的人員可要求社署負責處理虐待兒童、虐待配偶或精神病緊急事故的當值社工提供協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熱線現時的運作詳情(例如負責社工的數目及當值時間安排),以及如何確保求助者盡早獲得協助;及

    (二)上述24小時緊急服務的開展日期,以及當局在過去5年每月處理的個案數目,並按當事人性別、年齡、居住地區和個案類別提供分項數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0. 鄺志堅議員問:


關於廢棄電子產品的存放和回收再造,以及收緊有關的進出口法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有多少幅土地用作存放廢棄電子產品,請列出每幅土地的位置和存放數量;

    (二)這類場地對四週環境造成甚麼污染,以及政府有何措施減低污染;

    (三)政府在推動回收本地產生的廢棄電子產品的工作進展;

    (四)去年有多少人因非法進/出口含有害成分或被污染的廢棄電子產品而被檢控,以及被定罪的人數和法庭對他們施加的處分;及

    (五)鑒於有環保團體批評目前規管廢棄電子產品進出口的法例過於寬鬆,當局會否考慮根據《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處置的巴塞爾公約》的規定,收緊相關法例;若會,計劃的詳情和立法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1. 何鍾泰議員問: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規定,擁有某地段不少於90%的不分割份數的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為重新發展該地段而強制該地段的其他業主售賣其土地業權。據悉,當局正考慮把該界限調低至80%的建議,以進一步鼓勵私人發展商參與市區重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當局在1998年制訂上述條例時曾經表示,90%的界限已在加快市區重建與保障個別業主權益兩者之間取得平衡,當局擬調低該界限的理據;

    (二)調低該界限對個別業主的權益會帶來甚麼影響,而該建議會引發甚麼程度的爭議;及

    (三)當局估計在調低該界限後,每年會增加多少幢失修樓宇得以重新發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2.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據報,深港西部通道("西部通道")預計將於本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啟用。政府估計西部通道通車後,現已不勝負荷的屯門公路的交通擠塞情況將更嚴重。為紓緩落馬洲、沙頭角及文錦渡各個出入境檢查站的交通擠塞情況而興建的西部通道,亦會令新界西北(包括元朗及天水圍)的交通流量有所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於屯門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要到2010至11年才能完成,運輸署如何紓緩在西部通道通車後將更嚴重的新界西北交通擠塞情況;及

    (二)當局會否和三號幹線營運公司合作制訂特別安排,令使用屯門公路的車輛分流至三號幹線,從而減低屯門公路的交通流量?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3. 鄭家富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上兩個財政年度,每年分別有多少名患有下表所列疾病的人士從各個公立醫院聯網轄下的醫院出院,以及有關的分別人次?


醫院 聯網
疾病
港島東港島西九龍中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新界西總計
阿茲海默氏症







心臟病







慢性呼吸系統疾病







糖尿病







癲癇







帕金遜病







風濕性疾病







脊髓受傷







中風







總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4. 張學明議員問:


據報,政府擬在青衣南、屯門49區及鄰近大埔工業邨的地區總共推出3幅土地,以供物流業界短期租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將於何時推出上述土地,以及所涉的批地方式(例如公開投標或私下邀請業界申請使用);

    (二)有關土地的租用年期;

    (三)鑒於現時藍巴勒海峽航道交通已非常繁忙,青衣南用地的物流作業會涉及水路還是陸路交通;若會涉及水路交通,當局如何解決該物流作業會增加該航道負荷的問題;若會涉及陸路交通,當局有否評估現時青衣區的交通配套設施能否負荷該物流作業;若不能負荷,如何解決上述問題;及

    (四)鑒於青衣南用地原為10號貨櫃碼頭的其中一個建議選址,當局將該幅土地預留作物流用地,會否令該碼頭的興建計劃提早或押後進行,以及碼頭的選址將於何時落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5.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經衞生署識別為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數目;當局如何協助及支援他們解決學習困難,以及有否定期為他們進行評估及瞭解其康復進度;

    (二)教育統籌局("教統局")有否評估在中、小學校為有特殊學習困難學童推行支援措施所需的資源;及

    (三)為何教統局自2003年起在小學推行"新資助模式"試驗計劃,以撥款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但未有在中學推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去年5月9日在九龍區發生嚴重交通擠塞後,當局成立專責小組,就加強緊急交通事故協調工作的措施,作出檢討及建議。專責小組在去年7月向當局提交的報告中提出56項改善交通管理的建議,當中多項涉及加強應用資訊科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已付諸實施、正在籌劃中及即將實施的專責小組建議;當局預計何時可以落實全部建議;及

    (二)當局有否其他改善交通管理的資訊科技應用計劃;若有,計劃的詳情和推行時間表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7. 郭家麒議員問:


關於高等教育院校舉辦籌款活動及回報捐款人,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3年,各高等教育院校負責推廣捐款文化和籌辦捐款活動的高層顧問、校長顧問、公關或外事宣傳等職員的名單、職務、任期及聘用條件(包括薪酬及津貼款額),以及各院校在宣傳及推廣籌款活動方面的開支詳情;

    (二)按院校劃分,過去3年向各高等教育院校捐款的人士或機構名稱、捐款額及院校對其鳴謝的方式,以及各院校以何機制及準則決定以何方式就捐款作出鳴謝;

    (三)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有何機制監察院校的籌款策略、以捐款人名字為院校、附屬學院及學系、教授稱銜、研究所、研究基金及建築物等命名的做法及捐款實際用途,以及有否評估該命名做法是否合法及合乎公眾利益;及

    (四)鑒於香港大學("港大")因其醫學院的命名引起公眾爭議,教資會會否促請港大高層(包括校長、其特別顧問及院長等)加強問責,回應社會的反對意見和公開解釋命名機制,以及教資會會否研究和制訂一套完善的籌款機制、指引、程序和原則,以處理港大醫學院命名的事宜,以及協助各院校推動捐款文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8. 馮檢基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過去4個財政年度連續出現赤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年向醫管局批出撥款的依據、準則及計算方法,當中有否因應各類醫療服務的需求變化而作出調整;若有,為何醫管局仍出現赤字,而某些類別的醫療服務(例如門診服務)又供不應求;若否,政府如何能確保其撥款政策是以維持公共醫療服務水平作為首要考慮,而非只着眼於控制整體醫療開支在某個水平之下;及

    (二)有否評估醫管局財政長期出現帳面赤字,會否令公眾產生醫管局管理不善和公共醫療服務收費過低的錯誤印象,導致他們傾向支持未來任何增加公共醫療服務收費的建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陳偉業議員問:


東涌、荃灣及深水埗等地區的居民經常受到地產代理滋擾。不時有地產代理在該等地區的行人通道出入口推銷新樓盤,對行人帶來不便,更有不少人在馬路上攔截車輛並敲打車窗以吸引車內人士的注意,因而威脅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亦有地產代理因搶客而在公眾地方發生衝突,影響社會安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關於地產代理在街道推銷物業,對市民構成滋擾的個案數目;及

    (二)有否計劃加強監管地產代理在公眾地方推銷的手法(例如在地產代理牌照加入條件,以規限他們在街道進行推銷活動),以減少他們對市民的滋擾;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0. 蔡素玉議員問:


關於遏止別名"植物殺手"的攀緣植物薇甘菊的蔓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薇甘菊去年蔓延的地區和佔地總面積;各部門轄下土地現時被薇甘菊覆蓋的面積;

    (二)各有關部門有否專責人員負責清除在轄下土地範圍內生長的薇甘菊;若有,現時各部門的有關人員數目,以及通常每月清除薇甘菊的土地面積;若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3年,地政總署和路政署轄下的土地有否進行清除薇甘菊的行動;若有,每年行動的次數及清除薇甘菊的土地面積;若否,原因為何;

    (四)過去3年,當局有否在私人土地進行清除薇甘菊的行動;若有,每年行動的次數及清除薇甘菊的土地面積;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如何防止這些土地上的樹木受薇甘菊損害;

    (五)鑒於當局曾於2004年年底表示會考慮廣泛採用"森草淨"除草劑殺死薇甘菊,當局目前使用該除草劑清除薇甘菊的情況;及

    (六)有否研究其他遏止薇甘菊蔓延的方法;若有,研究的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2005年收入(豁免離岸基金繳付 利得稅)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議案
  1.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於2006年1月10日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5條批出的授予Citybus Limited(城巴有限公司)在以下路綫經營公共巴士服務的權利的專營權,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該條例第27、28、29及31條的規限 -

    (a)根據該條例第5(1)條不時就該公司有效的適當路綫表令所指明的路綫;及

    (b)根據該條例第14及15條發出的通知所指明的路綫。

  2.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於2006年1月10日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5條批出的授予New Lantao Bus Company (1973) Limited(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在以下路綫經營公共巴士服務的權利的專營權,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該條例第27、28、29及31條的規限 -

    (a)根據該條例第5(1)條不時就該公司有效的適當路綫表令所指明的路綫;及

    (b)根據該條例第14及15條發出的通知所指明的路綫。

  3.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於2006年1月10日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5條批出的授予The Kowloon Motor Bus Company (1933) Limited(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在以下路綫經營公共巴士服務的權利的專營權,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該條例第27、28、29及31條的規限 -

    (a)根據該條例第5(1)條不時就該公司有效的適當路綫表令所指明的路綫;及

    (b)根據該條例第14及15條發出的通知所指明的路綫。

  4.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的議案。
V. 議員議案
  1. 落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建議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有見於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將於本年3月20日召開審議會,審議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二次報告,本會促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落實該委員會過往及將會作出的建議。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促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後加上"因應本港的實際情況,"。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政制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2. 大嶼山發展規劃

    張學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政府自2004年制訂"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以來,工作進度緩慢,本會促請政府加快大嶼山的規劃研究,並在兼顧自然保育、保存歷史文化古蹟的前提下,盡快落實以下的發展方向:

    (一)配合現有的康樂設施,開發區內具歷史文化價值及生態特色的主題旅遊路線,將大嶼山發展成一個優質旅遊區;

    (二)配合港珠澳大橋及其他基建設施的興建,為區內發展新的經濟活動提供有利條件;及

    (三)盡快完成在大嶼山興建物流園的可行性研究。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前刪除"鑒於政府自2004年制訂 '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 以來,工作進度緩慢,",及在其後刪除"加快",並以"在考慮"代替;在"大嶼山的"之後刪除"規劃研究,並",並以"發展規劃時,須"代替;在"落實以下"之前刪除"盡快";在"(二)"之後刪除"配合",並以"在落實"代替;在"其他基建設施的興建"之後刪除",為區內發展新的經濟活動提供有利條件;及",並以"計劃前,必須先通過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並獲得當地受影響居民的廣泛支持;"代替;及在"可行性研究"之後加上";(四) 盡快在大嶼山興建一所醫院;以及在東涌提供文娛康體設施;及 (五) 擱置東涌進一步填海計劃;以及限制區內高層樓宇的數目,以紓緩該區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

    (ii)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 '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 "之後刪除"以來,工作進度緩慢",並以"及展開公眾諮詢以來,市民表達了不同的意見及深切的關注"代替;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刪除"加快",並以"讓公眾參與"代替;在"大嶼山的規劃研究,並在"之後刪除"兼顧",並以"符合最低限度填海、"代替;在"自然保育"之後刪除"、",並以"及"代替;在"保存歷史文化古蹟的"之後刪除"前提下,盡快",並以"原則下,"代替;在"發展方向:"之後加上"(一) 配合大嶼山居民的需要、人口及社區特徵,盡快在區內興建相關的社區設施(包括醫院、綜合運動場及圖書館);(二) 完善及優化在大嶼山的郊野公園;";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三)"代替;在"將大嶼山發展成一個"之後加上"供全港市民享用的";在"優質"之後加上"生態";刪除原有的"(二)",並以"(四)"代替;在"港珠澳大橋"之前刪除"配合",並以"就"代替;在"其他基建設施的興建"之後刪除",",並以"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在區內提供合適的配套設施,以減低有關的興建對區內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並"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五)"代替;在"在大嶼山興建物流園"之前刪除"盡快完成";及在"可行性研究"之後加上"中,應包括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廣泛公眾諮詢"。

    (iii)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大嶼山的規劃研究"之後加上"及交代工作進度";在"優質旅遊區"之後加上 ";並就落實保留大嶼山南部作為保育區的規劃原意提交具體方案";在"大嶼山興建"之後加上"港珠澳大橋和相關連接道路,以及"; 在"物流園的"之後加上"環境影響評估、";及在"可行性研究"之後加上"和需求評估,並公布該等評估及研究的結果"。

    出席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