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至2007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17期 (2007年4月26日)



在2007年4月25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条例草案:

(1)《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以及由保安局局长就该条例草案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2)《2005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以及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就该条例草案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决议:

(1)由李华明议员动议,有关延展《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及《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的决议。

(2)由李华明议员动议,有关延展《工商业污水采样与分析的步骤及方法技术备忘录》的修订期限的决议。


立法会亦通过下列两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蔡素玉议员动议,有关「海外国家在空气质素管制、都市固体废物管理、可再生能源及全面水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的议案。

(2)由何俊仁议员动议,有关「保障中国受害人民向日索偿权利」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