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08-09)4建議在房屋署保留1個總產業測量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2年,由2008年7月7日起生效,以負責處理售予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零售和停車場設施轉讓合法業權相關的職務,以及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剩餘單位的銷售工作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房屋)/房屋署總產業測量師(土地行政))

2.EC(2008-09)5建議在政府總部勞工及福利局保留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為期2年,由2008年8月1日起生效,以便繼續借調1名公務員到僱員再培訓局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人力))

3.EC(2008-09)6建議在政府總部民政事務局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1個總庫務會計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2年,由2008年7月1日起生效,以統籌推行西九文化區計劃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西九)/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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