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文件編號 | 事項 | 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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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08-09)40 | 開立為數20億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注資「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投入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首階段的財政承擔
| 批准
(點名表決 -
贊成 - 32
反對 - 0
棄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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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CR(2008-09)41 | (a) | 撥款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發放額外1個月標準金額、向傷殘津貼受惠人發放額外1個月津貼,以及向高齡津貼受惠人發放額外2個月津貼;
| 批准
(點名表決 -
贊成 - 39
反對 - 0
棄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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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 把總目62「房屋署」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目883的承擔額提高16億8,000萬元,即由8億4,000萬元增至25億2,000萬元,用以為居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香港房屋協會租住單位的較低收入家庭,代繳2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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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 把總目147「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庫務科)」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目881的承擔額提高44億元,即由44億元增至88億元,用以向合資格的住宅用戶提供電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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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 | 在總目173「學生資助辦事處」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開立一筆為數5億5,000萬元的新非經常開支承擔額,用以為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提供一筆過支援津貼;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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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 在總目170「社會福利署」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及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項下分別追加撥款10億3,000萬元及8億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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