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3月16日為止)

I.通過會議紀要
(上午8時30分至8時35分)

立法會CB(1)1031/08-09號文件
(於2009年3月16日隨立法會CB(1)1032/08-09號文件發出)

-2009年2月26日會議的紀要

I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5分至10時25分)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上次會議席上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

立法會CB(1)1023/08-09(01)號文件
(英文本已於2009年3月13日發出,中文本於2009年3月16日隨立法會CB(1)1053/08-09號文件發出)

-政府當局就在違例駕駛記分制度下設立有關傳票送達方式的獨立機制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1)1023/08-09(02)號文件
(英文本已於2009年3月13日發出,中文本於2009年3月16日隨立法會CB(1)1053/08-09號文件發出)

-政府當局就當局須跟進的事項提供的文件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立法會CB(3)307/08-09號文件
(已於2009年1月23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立法會CB(1)895/08-09(01)號文件
(已於2009年2月25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文本

(先前發出的文件一覽表載於立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01/papers/bc01_ppr.htm.)

III.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