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提出的決議案
小組委員會首次會議

日期:2009年5月4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I.選舉主席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II.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10時50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CB(3)482/08-09號文件
(於2009年4月14日發出)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提出的決議案

立法會LS55/08-09號文件
(於2009年4月16日隨立法會CB(2)1350/08-09號文件發出)

-有關決議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2)1152/08-09(08)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法律援助申請人財務資格限額的周年及每兩年一次的檢討"向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供的文件

I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