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日期: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CB(2)888/10-11(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對於法案委員會於2010年11月25日會議上詢問政府當局對建議的第7AC(3)(a)條的法律構定的知悉元素,以及根據建議的第7AI條就退還已分發的合夥財產而提出訴訟的時效期限的政策立場,政府當局所作的回應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立法會CB(3)812/09-10號文件
(於2010年6月18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檔號:LP 5004/4/15C XVII
(律政司於2010年6月17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2055/09-10(02)號文件
(於2010年7月13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所擬備標明擬修訂的相關條文的條例草案文本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bc/bc52/papers/bc52_ppr.htm取覽)

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