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9時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12月4日的情況)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立法會CB(1)526/09-10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4日發出)

-2009年11月2日會議紀要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1)220/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2日發出)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2009年10月30日就建議進一步改革結構性產品的規管模式發出的新聞稿

立法會CB(1)220/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2日發出)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有關對《公司條例》的招股章程制度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資要約制度的可行性改革"的諮詢文件

立法會CB(1)296/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9日發出)

-陳偉業議員於2009年10月13日就銀行終止匯款代理人的帳戶發出的函件

立法會CB(1)296/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陳偉業議員的函件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1)487/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26日發出)

-湯家驊議員於2009年11月2日發出的函件(他在函件中對有關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涉嫌違反《上市規則》的調查進度表示關注)

立法會CB(1)487/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2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湯家驊議員的關注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1)532/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1日發出)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下稱"存保會")總裁於2009年11月30日的來函(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532/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1日發出)

-強化存款保障計劃的運作公開諮詢報告

立法會CB(1)532/09-10(03)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1日發出)

-存保會就報告發出的新聞稿

立法會CB(1)555/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2日發出)

-湯家驊議員於2009年11月20日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有關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內地註冊成立公司採用內地的會計及審計準則以及聘用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的諮詢文件的來函(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CB(1)555/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2日發出)

-公共專業聯盟於2009年10月27日就香港交易所"有關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內地註冊成立公司採用內地的會計及審計準則以及聘用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的諮詢文件致香港交易所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556/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2日發出)

-陳鑑林議員於2009年11月27日就有關亞洲果業控股有限公司股價的事宜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發出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CB(1)559/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2日發出)

-葉劉淑儀議員於2009年11月27日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運作提出的進一步問題的來函(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554/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由稅務局第二科重行調派一個總評稅主任常額職位到總務科的建議提供的資料文件

III.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上午9時至9時05分)

立法會CB(1)528/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4日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1)528/09-10(02)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4日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IV.財政司司長簡報香港整體經濟最新狀況
(上午9時05分至10時45分)

立法會CB(1)379/09-10號文件
(於2009年11月13日發出)

-《2009年第三季經濟報告》及新聞稿

立法會CB(1)528/09-10(03)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1日發出)

-政府當局有關香港經濟近況及短期展望的文件

*V.2010-2011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
(上午10時45分至中午12時)

立法會CB(1)528/09-10(04)號文件
(將於會議席上提交)

-財政司司長有關2010-2011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的背景資料

*VI.檢討企業拯救程序立法建議
(中午12時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CB(1)191/09-10(01)號文件
(於2009年10月29日發出)

-有關檢討企業拯救程序立法建議的資料文件(附有諮詢文件)

立法會CB(1)527/09-10號文件
(於2009年12月1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檢討企業拯救程序立法建議的背景資料簡介

V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議程項目IV至VI的討論。議程項目VI與立法建議有關。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