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0-11)21建議把知識產權署2個常額職位由高級律師(總薪級第45至49點)提升至助理首席律師(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由2011年8月1日起生效,以加強聆訊小組首長級人員的支援。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知識產權署署長/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聆訊))

2.EC(2010-11)22建議開設1個首席獸醫師新職級(首長級薪級第1點)及在漁農自然護理署轄下檢驗及檢疫分署開設1個首席獸醫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便提供所需的支援和高水平的專業知識,以加強本港的公共獸醫服務。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漁農自然護理署副署長/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

3.EC(2010-11)23建議開設1個設有3個職級的專業法證會計師新職系,分別為總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高級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1至44a點)、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26至40點),以及1個總法證會計師的常額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以掌管在執行處新開設的法證會計組;開設1個新的總廉政主任職級及把2個常額職位由高級廉政主任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3至44a點)提升至總廉政主任職級(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以掌管廉政公署執行處的G組及R組。
(出席人員:廉政專員/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廉政公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三)/廉政公署助理處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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