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時正舉行的會議

決定的紀錄

項目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FCR(2011-12)1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2月16日和3月2日所提出的建議 -

批准

EC(2010-11)18
  • 建議由即日起,在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30個月,以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並推展設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

批准

EC(2010-11)19
  • 建議在規劃署開設1個總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1年5月13日起生效,為期3年,以根據新的《市區重建策略》而將設立的新「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試點,提供專業規劃支援和秘書處服務

批准

EC(2010-11)21
  • 建議把知識產權署2個常額職位由高級律師(總薪級第45至49點)提升至助理首席律師(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由2011年8月1日起生效,以加強聆訊小組首長級人員的支援

批准

EC(2010-11)22
  • 建議開設1個首席獸醫師新職級(首長級薪級第1點)及在漁農自然護理署轄下檢驗及檢疫分署開設1個首席獸醫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便提供所需的支援和高水平的專業知識,以加強本港的公共獸醫服務

批准

EC(2010-11)23
  • 建議開設1個設有3個職級的專業法證會計師新職系,分別為總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高級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1至44a點)、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26至40點),以及1個總法證會計師的常額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以掌管在執行處新開設的法證會計組;開設1個新的總廉政主任職級及把2個常額職位由高級廉政主任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3至44a點)提升至總廉政主任職級(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以掌管廉政公署執行處的G組及R組

批准

2.FCR(2010-11)59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1月19日和25日所提出的建議 -

批准

PWSC(2010-11)32
  • 觀塘線延線-主要基建工程

批准

PWSC(2010-11)33
  • 南港島線(東段)-主要基建工程

批准

3.FCR(2011-12)2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1月19日和25日所提出的建議 -

批准

PWSC(2010-11)36
  • 香港科技大學科研與教學大樓

批准

PWSC(2010-11)37
  • 洪水橋新發展區檢討研究-顧問費及工地勘測

批准

PWSC(2010-11)38
  • 屯門第54區的土地平整、道路及渠務工程-第2期

批准

4.FCR(2011-12)3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新分目「為電子政府服務提供新的系統託管基建設施」


批准

5.FCR(2011-12)4總目44-環境保護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專營巴士公司試驗混合動力巴士」


批准

6.FCR(2011-12)5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香港海關
新分目「案件處理系統更新計劃」


批准

7.FCR(2011-12)6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新分目「更換1823電話中心系統」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