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時正舉行的會議
決定的紀錄
項目 | 文件編號 | 事項 | 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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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11-12)1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2月16日和3月2日所提出的建議 -
| 批准
| | EC(2010-11)18 | - 建議由即日起,在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30個月,以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並推展設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
批准
| | EC(2010-11)19 | - 建議在規劃署開設1個總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1年5月13日起生效,為期3年,以根據新的《市區重建策略》而將設立的新「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試點,提供專業規劃支援和秘書處服務
批准
| | EC(2010-11)21 | - 建議把知識產權署2個常額職位由高級律師(總薪級第45至49點)提升至助理首席律師(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由2011年8月1日起生效,以加強聆訊小組首長級人員的支援
批准
| | EC(2010-11)22 | - 建議開設1個首席獸醫師新職級(首長級薪級第1點)及在漁農自然護理署轄下檢驗及檢疫分署開設1個首席獸醫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便提供所需的支援和高水平的專業知識,以加強本港的公共獸醫服務
批准
| | EC(2010-11)23 | - 建議開設1個設有3個職級的專業法證會計師新職系,分別為總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高級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1至44a點)、法證會計師(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26至40點),以及1個總法證會計師的常額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以掌管在執行處新開設的法證會計組;開設1個新的總廉政主任職級及把2個常額職位由高級廉政主任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3至44a點)提升至總廉政主任職級(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5點),以掌管廉政公署執行處的G組及R組
批准
| 2. | FCR(2010-11)59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1月19日和25日所提出的建議 -
| 批准
| | PWSC(2010-1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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