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日 期: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I.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收回抵押品協議及相關事宜
(下午4時30分至6時25分)

立法會CB(1)1775/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3月31日發出)

-甘乃威議員於2011年3月29日的來函(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CB(1)1840/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4月8日發出)

-甘乃威議員於2011年4月6日的來函(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CB(1)1829/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4月8日發出)

-16間分銷銀行於2011年3月28日聯合發出題為"以誠待客 同步向前 - 有關若干雷曼迷債系列最終處理方案的建議"的公布

立法會CB(1)1829/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4月8日發出)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於2011年3月28日發出題為"聘自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接管人與Lehman Brothers就迷你債券抵押品達成協議"的公布(下稱"羅兵咸的公布")

立法會CB(1)1829/10-11(03)號文件
(於2011年4月8日發出)

-關於與Lehman Brothers就迷你債券抵押品達成有條件協議(即羅兵咸的公布中提及的協議)的常見問題

立法會CB(1)1829/10-11(04)號文件
(於2011年4月8日發出)

-於2011年3月27日發出題為"證監會及金管局對取回迷你債券抵押品的協議表示歡迎"的新聞稿

立法會CB(1)1944/10-11(01)號文件
(中文本隨文附上,英文本於2011年4月15日發出)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於2011年4月15日的函件

立法會CB(1)1944/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4月15日發出,函件的中文本於2011年4月20日發出)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於2011年4月15日的函件及夾附於該函件的3份附件

立法會CB(1)1957/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4月18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收回抵押品協議及相關事宜"的文件

立法會CB(1)1974/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4月19日發出)

-分銷銀行就有關若干雷曼兄弟迷債系列最終處理方案建議的提問的回應

立法會CB(1)2012/10-11(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分銷銀行提供有關若干雷曼兄弟迷你債劵系列最終處理方案建議的背景資料

立法會CB(1)1979/10-1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1年4月19日發出,中文本於2011年4月20日發出)

-由立法會秘書處擬備題為"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收回抵押品協議及相關事宜"的背景資料簡介

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 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的委員獲邀參與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