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2-13)9建議在廉政公署執行處開設1個廉政公署助理處長編外職位(廉政公署人員薪級第46點),由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止,為期30個月,以便繼續處理有關的調查和相關刑事程序準備工作。
(出席人員:廉政專員/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廉政公署助理處長(行政))

2.EC(2012-13)10建議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開設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由2012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便處理一宗重大貪污案件。
(出席人員:刑事檢控專員/律政司政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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