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3-14)17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轄下關愛基金(下稱「基金」)秘書處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4年5月6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以便繼續為基金提供專職首長級人員的支援,以確保基金暢順運作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關愛基金))

2.EC(2013-14)18建議由2014年3月17日起,在香港警務處開設1個總警司常額職位(警務人員薪級第55點),擔任新設將軍澳警區的指揮官。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局長/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香港警務處東九龍總區指揮官)

3.EC(2013-14)19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在知識產權署開設1個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為期3年,以處理有關推行「原授專利」制度,以及加強推廣香港作為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工作。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商)/知識產權署署長/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專利))

4.EC(2013-14)20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在房屋署開設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2年,以應付因推行長遠房屋策略檢討所提出的建議而增加的工作。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房屋)(政策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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