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3-14)22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3年,以領導新設立的減廢及回收科

通過

2.EC(2013-14)23 建議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直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以處理有關公司破產、核數師監管制度改革及《破產條例》(第6章)下「潛逃者」規管制度的立法工作,以及其他事宜

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