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14年7月7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9時15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修訂議程
(截至2014年7月4日)
I.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上午9時15分至9時17分)

立法會CB(1)1658/13-14號文件
(於2014年6月23日發出)

-2014年2月7日會議的紀要

II.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與立法建議有關的議程第III至VII項。III.

優化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制度的建議


(上午9時17分至10時)

立法會CB(1)1668/13-14(01)號文件
(於2014年6月24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優化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制度的建議"的文件

*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與立法建議有關的議程第III至VII項。IV.

優化公司破產法例的諮詢總結及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的建議


(上午10時至10時45分)

立法會CB(1)1536/13-14(01)號文件
(於2014年5月30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公司破產法例優化工作的諮詢總結及新法定企業拯救程序的詳細建議"的文件連同有關建議的諮詢文件

立法會CB(1)1668/13-14(02)號文件
(於2014年7月4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檢討公司破產法例及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與立法建議有關的議程第III至VII項。V.

透過修訂《銀行業(資本)規則》及《銀行業(披露)規則》及制訂《銀行業(流動性)規則》,以在香港實施《巴塞爾協定三》規定的建議


(上午10時45分至11時30分)

立法會CB(1)1668/13-14(03)號文件
(於2014年6月27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在香港實施《巴塞爾協定三》規定—修訂《銀行業(資本)規則》及《銀行業(披露)規則》及制訂《銀行業(流動性)規則》的建議"的文件

立法會CB(1)1668/13-14(04)號文件
(於2014年7月4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在香港實施《巴塞爾協定三》的背景資料簡介

*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與立法建議有關的議程第III至VII項。VI.

有關實施交易所買賣基金印花稅寬免的立法建議的簡報


(上午11時30分至正午12時)

立法會CB(1)1668/13-14(05)號文件
(於2014年6月27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實施交易所買賣基金印花稅寬免的立法建議"的文件

*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與立法建議有關的議程第III至VII項。VII.

就強制性公積金設立預設/核心基金的建議進行諮詢


(正午12時至下午12時55分)

立法會CB(1)1668/13-14(06)號文件
(於2014年6月27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為強積金成員提供更佳投資方案"的文件連同有關的諮詢文件

立法會CB(1)1668/13-14(07)號文件
(於2014年7月4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強制性公積金核心基金方案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IN17/13-14號文件
(於2014年7月4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英國及澳洲的預設退休金安排的資料摘要

VIII.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55分至1時)

* 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與立法建議有關的議程第III至VII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