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18

立法會

議程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5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規例》34/2015
2.《競爭(條文適用範圍)規例》36/2015
3.《競爭(條文不適用範圍)規例》37/2015
4.《競爭(營業額)規例》38/2015
5.《2015年〈競爭條例〉(生效日期)公告》39/2015
6.《2015年宣布改變名稱及職稱(學生資助辦事處及學生資助辦事處監督)公告》40/2015
7.《2015年香港工業總會(更改列明組別的組成及增加列明組別)公告》41/2015

其他文件

1.第72號-懲教署福利基金
香港懲教署署長法團就基金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內的管理情況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2.第73號-香港藝術發展局
2013/14年報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

3.第74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截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財務報表及2013年9月-2014年8月工作報告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4.第75號-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
截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受託人基金管理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5.第76號-預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第1頁至488頁)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第489頁至912頁)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6.第77號-預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卷二 - 基金帳目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7.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3/14-15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廖長江議員問:


據報,多家權威性機構去年發表的競爭力報告不約而同地指出,香港的競爭力已敲響警號。例如,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2013-2014年度世界競爭力年報》("《論壇報告》")顯示,香港在涵蓋144個國家/經濟體系的全球競爭指數中的整體排名為第7位。儘管該排名與上一年相同,但本港在高等教育及創新這兩個範疇的評分顯著偏低,排名分別為第22及26位並有下降趨勢。此外,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的《2014年全球競爭力年度報告》顯示,香港的競爭力排名自2005年以來首次三甲不保。除了國際排名下跌,中國社會科學院發表的《2014年中國城市競爭力藍皮書: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社科院報告》")指出,香港在多項競爭力指數的排名已被多個內地城市超越,而香港在綜合增量競爭力指數的排名更只得第18位,較上一年大降10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上述各報告指出香港應該在高等教育及創新這兩個範疇作出改善,除了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外,當局在這兩個範疇有何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的新規劃和措施;

    (二)鑒於《論壇報告》指出,香港應該留意研究機構的質素正下降,以及科學家和工程師人才匱乏,當局會推出哪些針對性措施解決這兩個問題;鑒於該報告亦指出,香港在企業的創新科技投資及大學與產業的科研合作的排名均在第25位以外,除了創新科技署推行的現有措施外,當局會否推出新措施或提供其他誘因(例如税務優惠),鼓勵和吸引企業和大學投入資源研發創新科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據報《社科院報告》指出,雖然香港連續12年蟬聯全國最具競爭力城市,但因香港經濟過度依賴金融、房地產等少數行業,以及在國內外競爭對手的衝擊下,香港經濟的優勢已逐漸弱化,經濟缺乏穩定的增長點,政府會否制訂更多促進經濟多元化的新措施,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梁家騮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自2012年起透過有限度註冊方式聘請非本地醫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自2012年至今,關於醫管局每年聘請非本地醫生的以下資料:(i)醫管局接獲非本地醫生的申請數目、(ii)醫管局向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遞交的有限度註冊申請數目、(iii)醫委會批准的申請數目、(iv)任職於醫管局的非本地醫生人數、(v)申請註冊續期的人數,以及(vi)獲准註冊續期的人數(以表列出該等資料);

    (二)自2012年至今,醫管局每年的(i)醫生職位空缺數目,以及(ii)由非本地醫生填補的空缺數目,並按醫院聯網及臨床部門劃分,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醫院聯網臨床部門2011-20122012-20132013-20142014年4月1日至今
    (i)(ii)(i)(ii)(i)(ii)(i)(ii)
    港島東內科        
    急症科        
    麻醉科        
            
    港島西內科        
            

    (三)自2012年至今,醫管局非本地醫生的薪酬中位數和最高薪酬,以及他們每周平均工時,並按年份及臨床部門劃分,以表列出該等資料;

    (四)目前以有限度註冊方式受聘於大專院校或私營醫療機構的非本地醫生人數,以及當中連續註冊續期最長的年數;及

    (五)鑒於長期輸入外來人手對本地人手規劃有長遠影響,醫管局有否就輸入非本地醫生的數量訂立目標;如有,自2012年至今,以及將來短、中、長期的目標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鍾國斌議員問: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證公司")於2011年1月推出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擔保計劃"),旨在協助有融資困難的中小企及非上市企業取得貸款,以應付營運需要,並提升生產力和競爭力。在擔保計劃下,按證公司可為合資格企業的獲批貸款額提供五成、六成或七成的信貸擔保。鑒於近年環球經濟不明朗,按證公司於2012年5月31日推出特別優惠措施,把信貸擔保比例提高至獲批貸款額的八成,申請期限為本月28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由2013年4月至今,按證公司每月在特別優惠措施下(i)收到的申請宗數,(ii)批出信貸擔保的申請宗數及(iii)批出的信貸擔保總額,並按有關企業所屬行業列出分類數字;

    (二)由2013年4月至今,按證公司在特別優惠措施下(i)處理的壞帳個案宗數、(ii)收到參與擔保計劃的銀行或財務機構提出的壞帳索償宗數、(iii)作出賠償的壞帳索償宗數及其佔索償總數的百分比,以及(iv)作出的賠償總額;及

    (三)按證公司由收到壞帳索償至作出賠償目前平均需時多久;目前有多少宗索償尚待處理,以及未完成處理該等個案的原因為何;按證公司會否採取措施加快處理該等個案;如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4. 梁美芬議員問:


現時,香港公共圖書館在3個主要的鐵路轉車站(即中環站、九龍塘站及南昌站)設有還書箱。就鐵路車站設置還書箱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由2013年4月至今,經上述3個轉車站還書箱歸還的外借資料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有否檢討在轉車站設置還書箱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把現時的轉車站還書箱遷移至乘客必經的站內位置,以及在人流較多的其他鐵路車站增設還書箱,以方便圖書館服務使用者;如有,詳情為何,以及預計開支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 黃國健議員問:


政府近年在九龍東及鄰近地區推展多個大型發展項目,例如啟德發展區、起動九龍東、安達臣道公共房屋發展計劃及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然而,由於九龍東的交通現已非常擠塞,區內亦缺乏空間擴大道路網絡,當地居民擔心該等新發展項目帶來的新增汽車流量會加劇該區交通擠塞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觀塘道、觀塘繞道、清水灣道近彩虹交滙處、清水灣道往龍翔道及觀塘市中心迴旋處往開源道5個路段的設計容車量;過去5年,該等路段在繁忙時間的(i)平均車速、(ii)平均行車量,以及(iii)行車量的年增長率;該等路段目前的行車量佔設計容車量的百分比(以表列出該等資料);當局有何短期及中期措施(i)紓緩該等路段的交通擠塞情況,以及(ii)疏導新發展項目將會帶來的新增汽車流量;

    (二)為紓緩九龍東道路交通壓力而規劃的六號幹線工程項目的各分項工程(包括中九龍幹線、T2主幹路及將軍澳-藍田隧道)的進度為何;當局會否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就各分項工程向本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撥款申請;

    (三)鑒於當局曾於2011年表示,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影響了六號幹線工程項目的環評工作,六號幹線工程項目各分項工程分別受延誤的時間,原來及經修訂的工程進度時間表,以及工程預算開支和預算開支的升幅為何(以表列出該等資料);及

    (四)當局在將軍澳-藍田隧道、中九龍幹線及T2主幹路的建議工程刊憲期間就該等工程收到多少項意見,以及是否已完成處理所有接獲的意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葉建源議員問: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在本年1月27日公布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的結果("評審結果")。然而,有一份報章在公布前一日報道當時屬機密的評審結果的部分內容(包括具體數據),並在隨後連續數日報道及刊登文章,指稱香港大學("港大")法律學院的學術研究成績不及其他本地大學的法律學院及港大其他學院,而該學院的前任院長("前院長")是罪魁禍首,又認為該位獲物色委員會成員一致推薦出任港大副校長的前院長不適合當副校長。有專上院校的教職員表示關注,該報章的做法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教資會會否調查為何該報章能夠取得該份當時屬機密的評審結果的資料,以及是否有人違反《官方機密條例》(第521章)的規定或其他保密規則,並公布調查結果;若教資會不會進行調查,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評審結果的編製流程為何;在評審結果公布前可取閱其初稿或定稿的人士的姓名及職稱為何;

    (三)是否知悉,教資會有否在公布評審結果前把其提交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教育局、中央政策組或其他機構;若有,原因為何;

    (四)鑒於有報道指出,有政府人員或受其委託的人士曾就遴選港大副校長一事向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提出意見,甚至試圖影響他們的投票取向,當局是否知悉該等人士與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溝通的情況;若然知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就該等溝通是否構成干預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展開調查;及

    (五)有何具體措施確保專上院校高層管理人員的遴選程序,不受外界壓力所影響,以維護專上院校的自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7. 陳志全議員問:


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章,附屬法例A)的規定,香港居民須在11歲生日後的30天內申請身份證。此外,《入境條例》(第115章)訂明,年滿15歲的身份證持有人須時刻隨身攜帶其身份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立法授權執法人員可要求在公眾地方的市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的理據為何;若有關的理據主要是識別非法入境者,當局會否鑒於近年被捕的非法入境者人數呈下降趨勢,檢討或取消有關授權;

    (二)過去3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因未有在指定時間內申請身份證而遭檢控及定罪的個案;

    (三)過去3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年滿15歲的香港居民因未能應執法人員的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而遭罰款、羈押及逮捕的個案;

    (四)過去3年,每年分別有多少人因管有或製作偽造身份證明文件而遭檢控及定罪;

    (五)過去3年,每年處理新登記及補領智能身份證的開支及人手編制為何;

    (六)鑒於政府正計劃由2018至2022年為所有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更換新一代智能身份證,當局有否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的意見,以確保新一代智能身份證系統下有關收集、處理、儲存及披露個人資料的做法符合相關的法例;若有徵詢,公署的意見為何;

    (七)鑒於新一代智能身份證將引入支援無線傳輸技術的額外界面,使透過閱讀器便可在兩釐米內讀取證件晶片內的資料,當局有否措施防止不法之徒讀取有關資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如何令市民安心;

    (八)是否知悉,現時有多少國家發出的國民身份證採用無線傳輸技術閱讀證件晶片內的資料;該等國家有否發現證件晶片內的個人資料在持證人不知情下被非法讀取的個案;及

    (九)鑒於英國政府在2010年宣布廢除身份證制度,以期在10年內節約8億英鎊的開支,當局是否知悉有否其他國家效法英國;若有,它們取消身份證制度的原因為何;香港政府會否考慮效法英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8. 陳偉業議員問:


據報,郵件被竊的案件近年時有所聞。有不少市民質疑香港郵政沒有妥善處理郵件,以致有郵件被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每年有關郵件丟失的個案數目,以及所涉郵件的數目;在該等個案中,因懷疑郵件被竊而轉交警方跟進的案件數目;

    (二)香港與亞洲已發展地區(例如日本、南韓、台灣、新加坡等)在郵件被竊方面如何比較,包括香港的情況是否較嚴重;

    (三)有否分析近年出現多宗郵件被竊案件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香港郵政有否措施改善處理郵件的程序,防止郵件被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9. 蔣麗芸議員問:


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成立3億元的"青年發展基金",資助現有計劃未能涵蓋的創新青年發展活動,包括以資金配對的形式,支持非政府機構協助青年人創業。早前有傳媒報道,有一名善心業主主動以象徵式租金把九龍區一個地鋪租予18至35歲的創業青年以經營食肆。為了增加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會,以促進社會和諧及穩定性,並提高"青年發展基金"推動創新青年發展活動的成功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考慮放寬有關政策,並推出下列措施鼓勵工商機構及個人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協助青年人創業:
  • (一)對於願意以象徵式租金把商鋪租予青年人創業的業主,(i)減免有關物業在租賃期內的差餉及地租,以及(ii)在評估該等業主須繳納的稅款時,准許從其應評稅利潤/入息扣除因租金低於市值而少收的款額;

    (二)撥出部分暫時未有發展計劃的政府土地,並在該等土地上搭建簡單的臨時搭建物,供青年人創業之用;

    (三)效法部分歐美國家,准許青年人在街上利用流動車進行商業活動;及

    (四)鼓勵更多業主將其工業大廈單位改裝,並以低廉的租金租予創業青年人作辦公室或營業地點;

    如會考慮推出上述措施,詳情為何;如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0. 麥美娟議員問:


本年《施政報告》的施政綱領提出促進私家醫院進一步發展,以確保本港醫療雙軌制得以健康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現時各私家醫院提供的病床數目為何,並按醫院、病房類別及收費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在過去24個月,每月各私家醫院的病床使用率為何,並按醫院、病房類別及收費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鑒於政府以往在批出私家醫院用地的租契時,曾加入條款訂明該等醫院須提供指定數目的免費或低收費病床,現時有多少間私家醫院的租契載有該等條款,以及該等條款的詳情為何(包括違反條款的罰則);當局如何監察該等醫院有否確實遵從有關條款;

    (四)鑒於有市民指出,政府推行自願醫保計劃可能會導致私家醫院提高病床收費,以及把低收費病床改為高收費病床,當局有何措施避免該等情況發生;及

    (五)鑒於《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提出以新法例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當局會否考慮在該新法例加入條文,或在批出私家醫院用地時加入租契條款,規定私家醫院須提供一定比例的免費或低收費病床,以確保有收費合理的私營醫療服務供市民選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郭家麒議員問:


現時,衞生署推行季節性流行性感冒疫苗注射及肺炎球菌疫苗注射計劃,但沒有就子宮頸癌推行類似的計劃。上述第一項計劃包含兒童流感疫苗資助計劃("兒童疫苗計劃")、長者疫苗資助計劃("長者疫苗計劃")、兒童疫苗資助計劃(補種十三價疫苗)("十三價疫苗計劃")及院舍防疫注射計劃("院舍注射計劃")。市民可到已登記參與兒童疫苗計劃及長者疫苗計劃的私家醫生診所接受流感疫苗注射,並獲得每劑疫苗160元的資助。在院舍注射計劃下,當局免費提供疫苗及向註冊醫生支付每劑疫苗注射費用50元,但各院舍需自行安排參與計劃的註冊醫生到場為院友、宿生及職員注射疫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自本個流感季節開始至今,當局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提醒市民防範流感疫症,以及上述各防疫注射計劃的宣傳工作詳情為何,包括(i)宣傳途徑、(ii)宣傳次數、(iii)所涉開支,以及(iv)預防流感的電視宣傳短片的播放時間佔期間政府電視宣傳短片的總播放時間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每劑價三及價四流感疫苗的疫苗成本及注射成本分別為何;

    (三)過去5年,透過(i)兒童疫苗計劃、(ii)長者疫苗計劃及(iii)院舍注射計劃接受價三及價四流感疫苗注射的人數和所涉開支分別為何;自該等計劃開始推行至今,參與該等計劃的私家醫生/診所的數目分別為何;當局會否加強宣傳工作,以吸引更多私家醫生參與該等計劃;當局會否增加每劑疫苗的資助額及簡化申請程序,以吸引更多市民/院舍參與該等計劃(並按計劃列出有關資料);

    (四)自十三價疫苗計劃推出至今,透過該計劃接受疫苗注射的兒童數目和所涉開支為何;由政府提供而現時仍未使用的十三價疫苗數量為何;當局會否加強宣傳工作,以吸引更多家長安排兒童參與計劃,以及延長計劃的推行日期;

    (五)鑒於本個流感季節的疫情較往年嚴重,並已有超過200人死於流感相關疾病,當局會否盡快向上述各防疫注射計劃增撥資源,以加強宣傳工作、增購疫苗,以及要求醫院管理局在各公立醫院提供疫苗注射服務;如會,詳情為何;

    (六)是否知悉過去5年,6歲以下兒童、長者(即65歲或以上人士)及有長期病患的長者接受疫苗注射的百分比為何;當局有否參考鄰近地區(例如台灣、日本及內地)的相關百分比,以及因應近日流感疫情嚴重,推出更多疫苗注射資助計劃,以加強保障市民的健康;

    (七)過去5年,透過肺炎球菌疫苗注射計劃接受疫苗注射的人數、所涉開支,以及現時全港人口接受疫苗注射的百分比為何;及

    (八)有否計劃推出新計劃,向市民提供免費或受資助的子宮頸癌疫苗注射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當局如何保護市民免受子宮頸癌威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葉劉淑儀議員問: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一名助理教授最近發表的學術文章指出,雖然中學通識教育科("通識科")的其中一個目標是幫助學生在多元社會中欣賞和尊重不同的文化和觀點,並學習處理相互衝突的價值觀,但是香港中學文憑試通識科考試的《課程及評估指引》("《指引》")鮮見詳細論述多元文化或各宗教的具體異同。該文章亦批評現時市面上的通識科教科書關於多元文化或宗教的論述流於膚淺,例如多以負面刻板形象描繪某些宗教的教徒,而未有深入持平地探討少數族裔在香港的生活情況等。儘管教育局不認同教師於教授通識科時使用教科書,並多番強調教師教授通識科時不應只限於教科書的內容,惟教師仍然倚賴教科書教授通識科。該文章因此建議出版商在編撰通識科教科書時,應考慮多元文化專家或少數族裔的代表的建言,而教育局應要求該等教科書送審,以確保其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教育局會否邀請熟悉多元文化的專家或少數族裔人士的代表檢視現行通識科《指引》內有關多元文化或宗教的部分,以解決上述的問題;如會,何時實行;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教育局會否重新考慮要求通識科教科書出版商把教科書送交教育局評審,以確保該等教科書達到基本的學術水平;如否,除不認同教師於教授通識科時使用教科書外,教育局還有哪些理據不要求該等教科書送審,以及該局有何其他的措施解決上述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3. 馮檢基議員問:


差餉物業估價署最新發表的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12月私人住宅所有類別單位的售價指數為創歷史新高的277.6,比1997年樓市高峰時期的172.9高逾60%,亦較現屆政府上任時(即2012年7月)的206.1升逾34%。小型住宅單位(即實用面積少於40平方米或430.5平方呎的A類單位)的售價升幅最為顯著,售價指數由現屆政府上任時的217.4升至2014年12月歷史新高的303.2,升幅達4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現屆政府曾推出多項穩定樓市的措施,但樓價卻屢創新高,當局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效用;有否評估政府的某些做法(例如採取白表申請者免補地價買二手居屋的安排、暫停推行"港人港地"措施等)有否為穩定樓價帶來反效果,以及是否在採取該等做法時急就章,未經深思熟慮,以致出現與預期相反的效果;及

    (二)有否統計由2012年7月至今,租金和住宅按揭還款的開支佔市民收入的百分比如何變化;有否評估現時住宅單位的售價和租金水平是否已經與市民的負擔能力脫節;如評估結果如此,有否評估此情況對社會和市民的生活帶來甚麼影響;有否制訂具體的短期及中期措施(包括需求管理措施),壓抑樓價升勢?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林大輝議員問:


本港正值流感季節,不斷有人死於流感相關疾病。有報道指出,本港市民接受流感疫苗注射的比率一向偏低,過去10年來維持一成至一成半,即使醫護人員亦只有一成多。有傳染病學專家認為市民預防流感的意識低,政府因此有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此外,有市民關注每逢流感季節,公營醫療系統都要承受很大的壓力,包括醫護人手、床位等均嚴重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統計至今,分別有多少名醫護人員(包括醫生、護士、救護人員)及市民為免在今個流感季節受到感染而接受了流感疫苗注射;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為何疫苗注射率現時偏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當局在本月向本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表示,為鼓勵市民接受流感疫苗注射,政府高級官員樹立帶頭接受疫苗注射的榜樣,是否知悉除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外,其他決策局局長有否接受疫苗注射;若有,哪些局長已經或準備接受疫苗注射;若沒有,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5歲以下兒童、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接受流感疫苗注射後因疫苗副作用而面對的健康風險;

    (五)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過去5年,每年合共購入流感疫苗的數量;該等疫苗目前的存量及其有效期何時屆滿;

    (六)衞生署及醫管局處理過期流感疫苗的程序,以及在過去5年過期報銷的流感疫苗的數量及開支為何;

    (七)有否評估目前衞生署及醫管局的流感疫苗存量,是否足夠應付今個流感季節的需求;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評估的結果為不足夠,為何會出現該情況,以及如何應付有關需要;

    (八)會否推出新的宣傳活動,加強宣傳注射疫苗的好處;若會,詳情為何;

    (九)當局至今已聯絡多少間藥廠提供針對現正流行的甲型(H3N2)病毒的新疫苗;當局會否加強推動在本港研發流感疫苗的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鑒於香港和內地及澳門的居民往來頻繁,當局是否知悉內地及澳門的流感最新數字及接受疫苗注射的情況;

    (十一)有否評估現時各間公立醫院病床不足的情況是否較往年嚴重;

    (十二)是否知悉,今個流感季節開始至今,各間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人次為何,以及其使用率是否已達無法應付的情況;該數字與過去5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及

    (十三)是否知悉各間公立醫院醫護人手不足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劉慧卿議員問:
(譯文)

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5年每年平均約有8 000名本地成年在囚人士獲釋,而在2014-2015年度用於協助在囚人士在獲釋後重新融入社會的撥款約有9億元。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獲釋的在囚人士當中,有多少人於在囚期間曾獲得職業訓練或其他形式的更生服務;會否更努力為仍未獲得此等服務的在囚人士提供相關服務;

    (二)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每年獲釋的在囚人士當中,有多少人於獲釋後在尋覓居所方面遇到困難,以及他們當中有多少人獲得政府當局協助尋覓居所;及

    (三)會否更努力及增加撥款,協助在囚人士於在囚期間獲得工業訓練、職業訓練及教育,以及在他們獲釋後獲得就業及房屋方面的支援,以便他們更容易重新融入社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6. 涂謹申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指出,政府已在全港物色到約150幅用地,如果更改用途及╱或增加發展密度的城市規劃程序全數獲通過,預計相當部分可在2014-2015至2018-2019年度撥作房屋發展,提供21萬多個住宅單位,當中超過七成為公營房屋單位。截至去年底,當局已展開其中45幅用地的法定圖則修訂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該150幅用地每幅的以下資料:(i)土地面積、(ii)現時是否以短期租約租出、(iii)是否需要先收地才可進行住宅發展;如是,相關的收地程序、(iv)是否已展開諮詢區議會的程序、(v)住宅發展項目預計的動工日期,以及(vi)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分組列出;

    (二)該150幅用地每幅的以下資料:(i)現行地積比率、(ii)建議的地積比率,以及(iii)修改地積比率的規劃程序的進展,並按區議會分區分組列出;

    (三)已展開法定圖則修訂工作的45幅用地每幅的以下資料:(i)擬議用途(例如出租公屋、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及私營房屋發展)、(ii)土地面積、(iii)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目、(iv)預計何時完成法定圖則修訂工作並將土地撥作房屋發展,以及(v)住宅發展項目預計的動工日期,並按區議會分區分組列出;

    (四)其餘的105幅用地尚未展開法定圖則修訂工作的原因;當局有何措施加快有關的工作;及

    (五)預計有多少幅用地可在2014-2015至2018-2019年度撥作房屋發展,以及每幅用地的位置和可提供多少個公營或私營住宅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7. 鄧家彪議員問:


據悉,認知障礙症患者的人數近年隨着人口老化而持續增長。政府在2013年5月成立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並在委員會下設立專家小組,負責研究認知障礙症患者的護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接受認知障礙症評估的人士的平均輪候時間、確診患有該疾病的人數(並按患者年齡及他們居住地點所屬醫院聯網列出分項數字),以及確診患者首次接受治療的平均輪候時間;

    (二)上述專家小組的工作目標和工作進度為何;當局會否考慮效法英國及台灣,訂立針對認知障礙症的醫療政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認知障礙症患者提供哪些非自費藥物(並按患者的不同程度症狀列出各類藥物);

    (四)是否知悉現時各間公立醫院為認知障礙症患者提供哪些非藥物的治療服務和有關的服務名額為何,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服務的效用(並按醫院聯網列出該等資料);

    (五)現時各長者健康中心提供的長者健康評估先導計劃是否包括認知障礙症評估;如包括,成效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否考慮加入該等評估項目;

    (六)會否考慮推行公私營合作計劃,為認知障礙症患者提供診症服務;如會,計劃的詳情及推行計劃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過去5年,當局就加強及整合與認知障礙症相關醫療和社會福利服務而進行的工作為何;鑒於本年的施政報告提到,當局將邀請關愛基金探討採用"醫社合作"概念推行先導計劃,在合適的長者健康中心為居於社區而患有認知障礙症的長者,提供綜合社區醫療和康復服務,有關的具體計劃為何;及

    (八)鑒於當局去年9月向本會提交有關"應對人口老化,制訂全面護老政策"議案的進度報告中指出,統一"Dementia"的中文稱謂有助促進公眾對該病的認知,並會在政府文件中貫徹採用"認知障礙症"作為"Dementia"的中文稱謂,當局會否考慮加強宣傳,讓公眾清楚知悉此做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黃斑病變患者數目近年持續上升。不單年長患者,年輕患者數目亦有上升趨勢。有眼科醫生指出,該病致病原因與長時間及在黑暗環境中使用平板電腦及智能手機有關。檢查(例如眼底熒光血管造影檢查)及治療(例如光動力治療)黃斑病變的費用高昂,而該病復發機會頗高,嚴重者更可導致眼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有否統計黃斑病變患者的數目、年齡、向公/私營醫療機構求診比例,以及人均醫療開支等數據;如有,過去3年的相關數據為何;如否,醫管局會否盡快進行統計;

    (二)現時公立醫院提供的黃斑病變檢查及治療服務詳情為何;患者獲確診和獲治療分別的平均輪候時間;醫管局會否參考即將推出的大腸癌篩檢外判計劃,將黃斑病變檢查服務外判予私營醫療機構,以縮短輪候時間和簡化醫療程序;及

    (三)現時各醫院聯網(特別是東九龍聯網)轄下眼科專科門診分別的輪候情況,以及輪候時間最長和最短的聯網為何;患者可否按不同聯網輪候時間長短選擇跨網求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9. 莫乃光議員問:
(譯文)

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主持下,《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條約》")於2013年6月27日在馬拉喀什獲得通過。《條約》要求締約方訂定全國性法律條文,透過就版權擁有人的權利訂明限制與例外,允許複製、發行和提供無障礙格式版的已出版作品。有為盲人成立的協會及由盲人組成的協會指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實施《條約》,會為印刷品閱讀障礙者帶來莫大益處,同時亦有助發展為國際社會提供的無障礙書籍生產服務。《條約》會在20個締約方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交存批准書後生效。《條約》必須獲得中國批准,方可適用於香港,但中國至今仍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有關修訂《版權條例》(第528章),以提供無障礙格式版的已出版作品予印刷品閱讀障礙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條約》會否為香港特區的印刷品閱讀障礙者帶來重大社會效益;若有,結果為何;

    (二)已經採取或擬採取甚麼措施,令本地的資訊及通訊科技業、出版業、教育界及為印刷品閱讀障礙者提供社會服務的機構得以作好準備,以在香港特區實施《條約》,並讓它們分享《條約》帶來的潛在效益;若無該等措施,原因為何;

    (三)會否就批准《條約》的優先次序和重要性及實施《條約》對香港特區的影響,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意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就修訂《版權條例》以引入新豁免為患有讀寫障礙的人士提供無障礙版本學習資源進行諮詢;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0. 陳克勤議員問:


關於本港的公共照明系統,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本港採用的各類型街燈(包括行車道和行人路的路燈)的設計年代及發光效率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每類街燈的數目;

    (二)過去3年,街燈每年的用電量及其佔全港總用電量的百分比,以及每年用於維修保養街燈的公帑開支;

    (三)鑒於《公共照明設計手冊》在2006年後未有更新,政府有否計劃於短期內更新該手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鑒於一些西方國家(例如丹麥)有計劃把現有的舊式行車道照明系統更換,並陸續引入智能照明系統(例如當沒有車輛行走時會自動調暗的動態感應街燈系統),以節省電力,政府有沒有計劃在較少車輛/行人行走的道路/街道引入類似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現時本港有多少盞街燈配備利用可再生能源(例如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的裝置;當局有否計劃為更多街燈安裝該等裝置;及

    (六)過去3年,政府每年接獲多少宗有關街燈的投訴(例如燈光造成滋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1. 胡志偉議員問:


關於本港航空運輸業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所定義的航空運輸權利("航權")的類別(即第一至第九航權)劃分,目前香港與其他國家/地區所簽訂的航權協議數目分別為何;

    (二)截至2014年第4季,香港共與多少個航點連接,以及當中由廉價航空公司("廉航")提供連繫服務的航點數目和所涉每星期班次;廉航每星期分別在第三、四、五及七航權協議下的航班數目及其佔相關航班總數的百分比,以及該等航權的剩餘班次分別為何;

    (三)截至2014年底,當局曾與哪些國家/地區談判增加第三、四、五及七航權下的航點;過去3年,新增的航點數目為何,以及當中哪些航點現時由廉航連繫;

    (四)過去3年,政府與內地當局磋商航點發展計劃的詳情,以及涉及由廉航提供連繫的航點詳情為何;

    (五)現時有否機制,讓香港、澳門及內地當局互相通報各自與其他國家/地區談判航權的情況;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是否知悉深圳及廣州等鄰近城市的機場未來5年的航點發展計劃;

    (六)是否知悉,珠江三角洲地區內各個機場在未來5年有何發展廉航服務的計劃;政府會否建議機場管理局參考日本關西國際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的做法,興建廉航專用的客運大樓,以吸引廉航進駐及促進本港航空運輸業的多元發展;如會作出此建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評估本港不積極推動廉航服務發展,會對本港航空運輸業的整體競爭力有何影響;除擬建的機場第三條跑道外,當局有否其他鞏固本港航空運輸業國際地位的新計劃;及

    (八)有否研究鄰近城市的機場在未來5年的航空貨運服務的發展計劃;如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陳家洛議員問:


早前,大澳海面發現一條疑遭船隻輪機葉片擊中而受傷的中華白海豚。該海豚其後被救起並送往海洋公園治療,但最終因傷勢惡化而被人道毁滅。有關海洋生態及海洋生物的保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收集關於中華白海豚及其他種類的海豚受傷或死亡個案的資料,並建立資料庫;若有,詳情為何,以及當局會否公開資料庫的內容;

    (二)過去5年,當局每年發現中華白海豚及其他種類的海豚受傷或死亡的個案宗數,並按生物物種、受傷程度,以及受傷或死亡的估計原因列出分項數字;

    (三)現時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有否指引,供處理受傷的中華白海豚及其他種類的海豚;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漁護署會否因應上述事件檢討該等指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制訂該等指引;

    (四)鑒於現時有不少觀光船接載遊客出海觀賞海豚,當局會否設立發牌制度,就該類服務的質素和營運情況,以及觀光船的運作(例如航線、航速、體積、發出聲浪及污染物排放量)等事宜進行規管;若會,詳情及實施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當局有否與海天客運碼頭的營運者商討並制訂措施,降低往返該碼頭的快船的行駛速度或調整航線,以減低該等船隻對海豚及其他海洋生物造成的影響;若有,詳情及有關措施的推行時間表為何;

    (六)當局會否促請機場管理局,不論擬議的第三條跑道工程能否展開,盡快推行有關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報告中提及的保護中華白海豚及海洋生態的特定緩解措施,包括限制工程船隻的速度,以及更改海天客運碼頭往來珠海及澳門的快船的航道;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條例》")的規管範圍是否覆蓋中華白海豚及其他種類的海豚的棲息及出沒的水域,包括發現上述受傷的中華白海豚的水域;若是,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目前在該等水域內船隻的速度和航線受哪些法規規管;當局會否修訂《條例》的覆蓋範圍,以期減少船隻對該等水域的海豚所造成的影響;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及所遇困難分別為何;及

    (八)過去5年,當局每年就《條例》的執法情況為何(包括分別被檢控和定罪的人數,以及所涉最高及最低的懲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2015年撥款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5年撥款條例草案》 : 財政司司長

IV.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1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5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16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3月18日的會議。

2.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2月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a)《2015年應課稅品(酒類)(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0號法律公告);及

(b)《2015年應課稅品(酒牌)(費用)(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1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3月25日的會議。

3.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莫乃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2月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a)《2015年版權特許機構註冊(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4號法律公告);

(b)《2015年商標(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5號法律公告);及

(c)《2015年註冊外觀設計(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6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3月25日的會議。

4.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2月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5年港口管制(公眾貨物裝卸區)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8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3月25日的會議。

5.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2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5年陪審員津貼(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9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4月15日的會議。

6.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2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5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30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4月15日的會議。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