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4-15)20建議開設2個常額職位,即1個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以領導運輸署車輛安全及標準部;以及1個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以擔任運輸署部門主任秘書一職,並刪除1個總行政主任(總薪級表第45至49點)常額職位,以作抵銷,由財務委員會批准起即時生效

通過
(點名表決 -
贊成 - 26
反對 - 0
棄權 - 0)

2.EC(2015-16)1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下稱「機場擴建統籌辦」)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以及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3年,至2018年3月31日,以統領機場擴建統籌辦,督導和協調推展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

審議中

3.EC(2014-15)21建議保留路政署鐵路拓展處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由2015年7月7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最長4年6個月,以繼續提供專責支援,並監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完成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