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5-16)1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下稱「機場擴建統籌辦」)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以及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3年,至2018年3月31日,以統領機場擴建統籌辦,督導和協調推展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

中止討論
(點名表決 -
贊成 - 19
反對 - 12
棄權 - 0)

2.EC(2014-15)21建議保留路政署鐵路拓展處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由2015年7月7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最長4年6個月,以繼續提供專責支援,並監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完成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

審議中

3.EC(2015-16)2建議開設房屋署發展及建築處1個總建築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常額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應付因《2014年施政報告》及《長遠房屋策略2014》承諾進一步提高公營房屋建屋量目標所產生的額外工作量

尚未處理

4.EC(2015-16)3建議開設環境保護署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為期3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起即時生效,以領導新設立的廢物管理(特別職務)科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