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4日(星期六)
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a)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上午8時30分開始;

(b)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上午10時40分開始;

(c)第三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1時10分開始;及

(d)第四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3時20分開始。

金錢利益: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4-15)36*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2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4年6月11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4年6月11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EC(2014-15)7 建議由擬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通過的有關移轉法定職能的決議生效日期起,開設3個非公務員職位,即1個局長職位、1個副局長職位和1個局長政治助理職位;以及4個公務員常額職位,即1個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8點)職位、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以及2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以成立新的創新及科技局。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數碼社會))

2.FCR(2014-15)37*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2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新總目「政府總部:創新及科技局」

總目47-政府總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辦公室

總目55-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通訊及科技科)

總目155-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

(為成立新的創新及科技局,請各委員批准把2014-15年度開支預算修訂如下-

(a)在政府一般收入帳目下開立1個名為「政府總部:創新及科技局」的新開支總目及1個經常開支分目,由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擔任管制人員;

(b)更改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的開支總目和管制人員職銜名稱;

(c)假設新局能於2014-15年度內成立,為新開支總目提供為數不多於2,200萬7,000元的撥款;以及

(d)就新開支總目設定編制上限為1,281萬1,000元(折合為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並相應更改以下的編制上限-

總目47-政府總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目55-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名稱將改為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總目155-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數碼社會))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4年4月14日和5月3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工商事務委員會亦已在2014年4月15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 2015年2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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