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3時正舉行的會議

決定的紀錄

項目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FCR(2014-15)56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7日、23日、28日和2月11日所提出的建議

批准

EC(2014-15)11
  • 建議開設7個常額司法職位,即3個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17點)、1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16點)、1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13點)和2個裁判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7至10點);1個非公務員行政總監職位;以及2個常額公務員職位,即1個總系統經理(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和1個總庫務會計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並刪除1個高級庫務會計師職位,以作抵銷,以加強司法機構政務處的首長級人員架構,由即日起生效
批准

EC(2014-15)12 & 12A
  •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為期3年,以便繼續為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轄下的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提供首長級人員的支援
批准

EC(2014-15)13
  •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由2015年4月1日起,為期4年,以繼續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的推行
批准

EC(2014-15)14
  • 建議保留保安局禁毒處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為期3年,至2018年2月16日止,以持續打擊吸毒問題
批准

EC(2014-15)15
  • 建議保留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由2015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3年,以便繼續督導和帶領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推展電子健康紀錄計劃
批准

EC(2014-15)16
  • 建議由2015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把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的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變更為常額職位,以便推展持續提倡和推動香港更廣泛使用調解作為解決爭議方法的工作,並處理關於調解和其他解決爭議方式的職務
批准

EC(2014-15)17
  • 建議保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由2015年11月1日起,為期26個月,和1個助理保險業監理專員(首長級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由2015年11月1日起,為期11個月;以及建議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由2015-16年度起,為期18個月,以肩負與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相關的主要工作
批准

2.FCR(2014-15)54 2014-15年度司法人員薪酬調整

批准

3.FCR(2014-15)52 貸款基金
總目252-給予學校/教師的貸款
分目106為專上教育機構提供開辦課程貸款


批准

4.FCR(2014-15)59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1月14日、30日和2月28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4-15)38
  • 深水埗白田邨重置白田社區會堂與特殊幼兒中心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和興建南昌街行人天橋
批准
(點名表決-
贊成-42
反對-1
棄權-1)

PWSC(2014-15)42
  • 沙田第24D區體育館
批准

PWSC(2014-15)43
  • 石湖墟污水處理廠-進一步擴建工程第1A期
批准

PWSC(2014-15)51
  • 屯門公路(市中心段)加建隔音屏障工程
批准

PWSC(2014-15)49
  • 屯門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
    屯門污水收集系統改善計劃第1期
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