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的第十七次會議

修訂議程

I.

通過2015年2月6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908/14-15號文件)

II.

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39/14-15號文件)

(b)2015年2月6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5年2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於2015年2月12日隨立法會CB(2)839/14-15號文件發出的立法會LS38/14-15號文件)

(c)2015年2月13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5年2月2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0/14-15號文件)

(d)2015年2月18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5年2月2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1/14-15號文件)

IV.

2015年2月25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6/14-15號文件)

V.

預先就2015年3月18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給予通知



(a)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1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修訂)條例草案》

(b)政府議案

(i)政務司司長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9B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2月5日隨立法會CB(3)438/14-1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2/14-15號文件)

(ii)政務司司長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第5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2月5日隨立法會CB(3)439/14-1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2/14-15號文件)

(iii)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7(1)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2月26日隨立法會CB(3)482/14-1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5/14-15號文件)

(iv)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2月26日隨立法會CB(3)483/14-1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4/14-15號文件)

(v)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第29(1)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2月23日隨立法會CB(3)472/14-15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3/14-15號文件)

VI.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a)《2014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無紙證券巿場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1)573/14-15號文件)

(b)《2014年獸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3)474/14-15號文件)

(c)《2015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及《2015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小組委員會報告

小組委員會主席蔣麗芸議員作口頭匯報。

(d)《2015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1)578/14-15號文件)

VII.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909/14-15號文件)

VIII.

在內務委員會轄下委任小組委員會研究有關競爭事務審裁處擬採納的程序的附屬法例的建議


(立法會CB(4)559/14-15號文件)

IX.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