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應課稅品(酒類)(修訂)規例》及
《2015年應課稅品(酒牌)(費用)(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期: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
時間:下午2時30分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修訂議程
(截至2015年2月25日)
I.

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0分至3時15分)

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

1.娛樂界權益關注組
[立法會CB(2)919/14-15(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2.香港酒吧及卡拉OK業權益促進會
[立法會CB(2)919/14-15(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3.中西區區議會議員許智峯先生

4.稻苗學會
[立法會CB(2)913/14-15(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5.西貢區議會議員周賢明先生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913/14-15(02)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919/14-15(02)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提交的意見書

I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3時15分至4時25分)

立法會CB(2)913/14-15(03)號文件

-因應2015年2月17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2)913/14-15(04)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於2015年2月17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

檔號:FH CR 2/3231/13
(於2015年1月發出)

-食物及衞生局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2015年第20號法律公告
(於2015年1月30日在憲報刊登)

-《2015年應課稅品(酒類)(修訂)規例》

2015年第21號法律公告
(於2015年1月30日在憲報刊登)

-《2015年應課稅品(酒牌)(費用)(修訂)規例》

立法會LS35/14-15號文件
(於2015年2月5日隨立法會CB(2)799/14-15號文件發出)

-有關2015年第20號法律公告及第21號法律公告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2)863/14-15(02)號文件
(於2015年2月16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有關附屬法例修訂的相關條文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可於立法會網站取覽: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hc/sub_leg/sc53/papers/sc53_ppr.htm)

III.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