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3時正開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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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5時10分開始≠註釋符號代表若內務委員會需於下午5時正復會,財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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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利益 :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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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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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14-15)36B#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0月16日和2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新總目「政府總部 : 創新及科技局」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考慮FCR(2014-15)36B號文件,並批准由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通過的有關移轉法定職能的決議(2015決議)生效日期起,為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而開設3 個非公務員職位及4個公務員常額職位。) | ||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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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CR(2014-15)37B#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0月16日和2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新總目「政府總部 : 創新及科技局」
總目47 - 政府總部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目55 - 政府總部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 總目155 - 政府總部 : 創新科技署 (為成立新的創新及科技局,請各委員考慮FCR(2014-15)37B號文件,並批准把2015-16 年度開支預算修訂如下 - | ||
(a) | 在政府一般收入帳目下開立1個名為「政府總部 : 創新及科技局」的新開支總目及1個經常開支分目,由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擔任管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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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更改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的開支總目和管制人員職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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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假設新局能於2015-16年度內成立,為新開支總目提供為數不多於1,519萬4,000元的撥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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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就新開支總目設定編制上限為1,414萬5,000元(折合為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並相應更改以下的編制上限 -
總目47 - 政府總部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目55 - 政府總部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名稱將改為政府總部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總目155 - 政府總部 : 創新科技署) | |||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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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於2014年4月14日及5月3日曾討論此項目)
(工商事務委員會於2014年4月15日曾討論此項目) 2015年10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FC9/15-16(01)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