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a)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3時正開始;及

(b)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5時10分開始註釋符號代表若內務委員會需於下午5時正復會,財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5-16)42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11月18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11月18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EC(2015-16)8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下稱"機場擴建統籌辦")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以及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2年4個月,至2018年3月31日,以統領機場擴建統籌辦,督導和協調推展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3月23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分別向事務委員會及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863/14-15(01)ESC90/14-15(01)ESC16/15-16(01))

2.FCR(2015-16)34*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2月11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香港警務處
更換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及刑事情報電腦系統的基礎平台設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81,672,000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更換現時支援香港警務處電腦系統的過時基礎平台設施。)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局長/保安局副秘書長/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E)/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資訊系統部)/香港警務處總系統經理(資訊應用科)/香港警務處總警司(刑事支援)(刑事部)/香港警務處總警司(刑事)(總部)(刑事部))

(保安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10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15-16)40*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2月11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37 - 衞生署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在總目37「衞生署」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追加撥款3億8,070萬元,以支付長者醫療券計劃在2015-16年度的預算開支。)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衞生署助理署長(家庭及長者健康服務)/衞生署高級醫生(醫療券))

(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4.FCR(2015-16)39*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2月11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40 - 政府總部: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醫院管理局撥款100億元作為基金以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100億元的新承擔額,供醫院管理局成立基金,以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醫院管理局財務總監/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服務轉型))

(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5.FCR(2015-16)35*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2月11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專責事務(工程))/莫特麥克唐納香港有限公司部門董事(環保組))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28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分別向事務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854/14-15(01)PWSC243/14-15(01))

6.FCR(2015-16)36*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2月11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3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3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民政事務總署總工程師(工程)/沙田民政事務專員/荃灣民政事務專員/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拓展處副處長/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建築署高級項目統籌經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荃灣區康樂事務經理)

PWSC(2015-16)32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荃灣區) - 重建西樓角花園

PWSC(2015-16)32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沙田區) - 覆蓋沙田大圍明渠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10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1773/14-15(01))

7.FCR(2015-16)43 2015-16年度司法人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由2015年4月1日起,法官及司法人員加薪4.41%。)

(出席人員:行政署長/副行政署長)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23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 2015年12月11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若內務委員會需於下午5時正復會,財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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