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a)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3時正開始;及

(b)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5時10分開始註釋符號代表若內務委員會需於下午5時正復會,財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5-16)45*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12月19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12月1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總工程師(香港口岸))

PWSC(2015-16)14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 填海及口岸設施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月16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628/14-15(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12月1日9日12日19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31/14-15(01)PWSC35/15-16(01)PWSC41/15-16(01)PWSC51/15-16(01)PWSC63/15-16(01))

(政府當局於2015年12月31日的來函)

(政府當局已在2016年1月15日及22日向財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FC92/15-16(01)FC96/15-16(01))

(擬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37A段動議的議案)

2.FCR(2015-16)34*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香港警務處
更換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及刑事情報電腦系統的基礎平台設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81,672,000 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更換現時支援香港警務處電腦系統的過時基礎平台設施。)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局長/保安局副秘書長/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E)/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資訊系統部)/香港警務處總系統經理(資訊應用科)/香港警務處總警司(刑事支援)(刑事部)/香港警務處總警司(刑事)(總部)(刑事部))

(保安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10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15-16)40*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37 - 衞生署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在總目37「衞生署」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追加撥款3億8,070 萬元,以支付長者醫療券計劃在2015-16年度的預算開支。)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衞生署助理署長(家庭及長者健康服務)/衞生署總行政主任(醫療券))

(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4.FCR(2015-16)39*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40 - 政府總部: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醫院管理局撥款100億元作為基金以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100億元的新承擔額,供醫院管理局成立基金,以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 醫院管理局聯網服務總監/醫院管理局財務總監/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服務轉型))

(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5.FCR(2015-16)35*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專責事務(工程))/莫特麥克唐納香港有限公司部門董事(環保組))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28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854/14-15(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6月16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43/14-15(01))

6.FCR(2015-16)36*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3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3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民政事務總署總工程師(工程)/ 沙田民政事務專員/荃灣民政事務專員/沙田區議會主席/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拓展處副處長/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建築署高級項目統籌經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荃灣區康樂事務經理)

PWSC(2015-16)32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荃灣區) - 重建西樓角花園

PWSC(2015-16)32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沙田區) - 覆蓋沙田大圍明渠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10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1773/14-15(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6月30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7.FCR(2015-16)43*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2015-16年度司法人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由2015年4月1日起,法官及司法人員加薪4.41%。)

(出席人員:行政署長/副行政署長)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23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 2016年1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若內務委員會需於下午5時正復會,財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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