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3時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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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5時10分開始≠註釋符號代表若內務委員會需於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會")第一次會議後復會,財委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而財委會第三次會議將於財委會第二次會議結束後10分鐘開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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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第三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7時20分開始≠註釋符號代表若內務委員會需於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會")第一次會議後復會,財委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而財委會第三次會議將於財委會第二次會議結束後10分鐘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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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利益 :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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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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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16-17)32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運輸署 新分目「更換香港仔隧道的火警警報系統」 新分目「更換香港仔隧道的人手收費系統」 新分目「更換東區海底隧道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新分目「更換啟德隧道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新分目「更換啟德隧道的照明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運輸署5筆新承擔額- | ||
(a) | 1,512萬元,用以更換香港仔隧道的火警警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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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990萬8,000元,用以更換香港仔隧道的人手收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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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億4,565萬元,用以更換東區海底隧道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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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1億1,204萬元,用以更換啟德隧道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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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8,590萬元,用以更換啟德隧道的照明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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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工程策劃)/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工程策劃)4/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工程策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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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5月12日及2016年4月15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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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CR(2016-17)33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6年5月4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6年5月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5-16)60 | 青年宿舍計劃-保良局元朗馬田壆青年宿舍的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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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公民事務)/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資助工程)/保良局行政總監/保良局社會服務總幹事(家庭、幼兒及兒青)/保良局產業及工程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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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2月22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745/15-16(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員會在2016年5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 ||||
3. | FCR(2016-17)34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6年5月18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6年5月18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6-17)10 | 青年宿舍計劃-香港青年協會的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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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公民事務)/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資助工程)/香港青年協會副總幹事/香港青年協會督導主任/恆達建築師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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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6年3月24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員會在2016年5月4日,11日及18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17/15-16(01)) | ||||
4. | FCR(2016-17)35 | 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分目「兼讀制專業課程學生資助試行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2億元的新承擔額,以供職業訓練局推行兼讀制專業課程學生資助試行計劃。) | ||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職業訓練局副執行幹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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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6年5月9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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